(作者:郭啟昱醫師, 發表於自由時報 2005-11-29)
「醫師,她(他)可不可以去上學?」有些家長在孩子看病後,會順便問這個問題,顯示家長已經了解到一個已經感染生病的小孩,是可以再把疾病傳染給其他的人。
根據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的建議,在下列情況下,不適合上學,最好在家休息,例如不舒服的程度,已使得小孩無法舒適的參與學校活動,且影響學習;上學會增加老師的負擔,以至於會影響到其他同學的照顧與安全;發燒、疲倦、不安、持續哭泣、呼吸困難等任一症狀。
出現腹瀉,或有血便、黏液便;O157:H7大腸桿菌或志賀桿菌感染,腹瀉尚未完全好時(大便培養須連續兩次陰性才可以去上學);一天內嘔吐超過兩次(除非嘔吐不是因感染引起,且沒有脫水的危險);口腔潰瘍合併流口水(除非醫師診斷為非感染性),例如腸病毒感染(目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建議,至少在家休息一星期);皮膚起疹子且有發燒或行為改變(除非醫師診斷為非感染性);化膿性結膜炎(須治療到不具傳染性);肺結核(須治療到不具傳染性);皮膚膿痂疹,治療尚未超過廿四小時;鏈球菌咽喉炎,治療尚未超過廿四小時等情況下,不宜上學。
頭蝨和疥瘡得要完成治療,才能上學;水痘必須等到皮膚水泡完全結痂,才不具傳染力,通常需要六天;百日咳至少適當抗生素治療五天後才不具傳染力;腮腺炎則是腮腺腫大九天內;麻疹為皮疹出現四天內;A型肝炎發病一星期內不宜上學。
在SARS那段期間,國人非常注重衛生習慣,勤洗手,戴口罩,一旦發燒,就在家休養,使得醫院、診所的病患的確減少很多,也證實了好的衛生習慣及適當的隔離措施,是可以減少疾病傳播的。
雅琳阿姨〈88學年至東門服務〉重點公告:
- Dec 01 Sat 2007 19:35
染上傳染疾病就別讓孩子上學--郭啟昱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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