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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某國中張姓老師九十八年三月間在學生集會的司令台上,對特定學生訓話,指該學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等語,引發家長強烈不滿提出告訴。南投地方法院十日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判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每日以一千元為計算標準。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姓老師也是該校訓導組長,九十八年三月間,一名學生該學期遲到次數達九次,當天學生集會時又遲到,張姓老師在司令台當著眾多學生面前,指責該學生是「遲到大王」、「遲到次數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等語,該生認為自尊嚴重受辱。
法官認有公然侮辱之虞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表示,所謂「公然」一詞,指以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況,被告老師雖聲稱係「愛之深,責之切」,惟法官認為被告訓令學生的態度、語氣、聲調、音量等,均使學生精神與心理上感到難堪或屈辱,的確有涉及公然侮辱之虞。
法官說,被告老師就算基於訓誡善意,也不該不顧學生的感受,且迄今未與學生家長達成和解,昨天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判決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
張姓老師將等收到判決書並與律師研究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另外一種聲音看法
教壞小孩 ---自由時報
◎ 張子斌
十一日報載,〈罵一句「遲到大王」 老師判刑〉,閱之深有啼笑皆非之嘆!
新聞內容說:「某國中張姓老師在學生集會的司令台上,對特定學生訓話,指該學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等語,引發家長強烈不滿提出告訴。南投地方法院十日審結,依妨害名譽罪判張姓老師拘役四十天」、「法官認為被告訓令學生的態度、語氣、聲調、音量等,均使學生精神與心理上感到難堪或屈辱,的確有涉及公然侮辱之虞。」
該生一學期遲到達九次之多,當天集會時又遲到,張姓老師也是該校訓導組長,在司令台上說該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等語,算是相當客氣了,妨害該生什麼名譽?怎麼算得上「公然侮辱」呢?
法官大人,如果訓導組長在集會場合說幾句訓斥的話都不行,以後該生若又遲到,請問老師要不要管?該怎麼處置才不會使學生感到難堪或屈辱?您這樣的判決會不會太欠考慮?
現在的家長常不反省子女的對錯,動輒向老師提出告訴,實在不是好現象
我也要請問教育部長,就此案,您是挺老師?還是挺法官?
(作者為退休人士)
回響/告贏老師 學生未必是福--聯合報
【聯合報╱王釗洪/大學教授(嘉縣民雄)】 2010.06.13
老師因為管教嚴格,而被家長、學生控告,已經不是新鮮事。
以近日國中老師只因公開說學生是「遲到大王」、「可列入金氏記錄」,而遭法院判刑事件,對大多數老師勢必產生寒蟬效應,盡量避免惹禍上身。
然而,對訴訟的當事學生來說,這事是贏是輸,是福是禍,恐怕還很難說。
學校是個避風港,避得了一時,避不了永遠。告贏無權無勢的老師不稀奇,進入社會以後,能夠面臨殘酷的生存挑戰、就業競爭,才算厲害。
人們極不願見到,卻極有可能的情形是,小小心靈可能會以遲到為樂,甚或以遲到為傲而大肆宣揚。
進入高中、大學,老師會極力容忍,不願管、不敢管,或許還可以相安無事。但是以後呢?試問以管理著稱的鴻海、台積電等知名大公司,會錄用以遲到為樂的員工嗎?就算當公務員,包括法界,也要上班打卡,莫非上司說你遲到多了,也算公然侮辱,要控告他貶抑人格,造成精神與心理傷害?
世事輸贏未知、禍福難料。一步一腳印,豈可不慎?
 回響/隔絕挫折 孩子如何成長
【聯合報╱張祐慈/金融業(桃縣龜山)】 2010.06.13
拜讀十二日「羞辱學生 是輔導管教嗎」,有不同看法。
孩子犯了錯,大人本應告誡,每個大人都是孩子人生的指導教練,除了鼓勵孩子建立信心,同時應帶領尚不成熟的孩子培養好習慣、遵守應盡的規範。
我認為人性本有善惡,孩子是聰明的,犯了錯有人可以倚靠、可以逃避責任時,必會影響未來的價值判斷,家長又能維護多久呢。包裹在糖衣裡,不用面對自己的錯誤,這樣對誰好呢?社會對新一代青年給予「草莓族」的評價,試問,難道大人們的溺愛沒有責任嗎?
挫折永遠存在人生中,大人應該為孩子做的,不是為孩子隔絕挫折,而是教導孩子如何在挫折中站起來。各位家長希望以此方式教導青年面對挫折嗎?
爸爸媽媽,你做太多了嗎?2010/06/08 親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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