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教育部學幼童視力保健三年計畫第一年執行計畫。
(二)教育部99年6月18日「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實施計畫」。
(三)新竹巿政府教育處辦理學校衛生與健康促進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有效減緩5-6歲及12歲學幼童近視上升比率及學幼童高度近視增加比率。
(二)早期發現及追蹤學幼童視力異常。
(三)加強學校教師、學童及家長之視力保健專業知能。
(四)增進視力保健議題學校意見交流及推動經驗分享。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東園國小、香山國小
協辦單位:東門國小、建功國小、三民國小、科園國小
四、辦理日期、時間:100年5月18日(星期三)8:30至16:30
五、辦理地點:教師研習中心4樓
六、參加人員:
(一)本市各校健康促進學校承辦人員及護理師請務必參加。
(二)提供茶水請自備環保杯。
(三)提供誤餐請於報名時勾選葷食或素食。
七、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請於100年5月17日前上「新竹市教師研習護照系統」完成報名。聯絡
電話:
1.(03)5386164轉2114香山國小衛生組 李平鴻老師;
2.(03)5712496轉603東園國小陳逸嫻主任。
(二)報名後如因事確實無法參加研習者,請即派同仁遞補,並通知承辦單位,
避免造成資源浪費。
八、研習內容:如附件一
九、研習概算: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及新竹市政府補助。
十、研習時數:全程參加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七小時。
十一、參加研習及工作人員依規給予公假登記。
十二、本計畫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新竹市99學年度視力保健工作坊暨視力保健議題實作成果觀摩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5月18日 地點:教師研習中心4樓
時間 |
會議內容 |
主講人/主持人 |
08:30-08:50 |
報到 |
東園國小團隊 |
08:50-09:00 |
視力保健成果觀摩會開幕式 |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 |
09:00-10:00 |
二代健促理念與實施 |
國立交通大學 牛玉珍教授 |
10:00-10:30 |
議題分享一: 教學內容融入視力保健議題(分 AB組) |
東門國小、科園國小 |
10:30-11:00 |
議題分享二:視力保健檢核表的應用(分 AB組)。 |
建功國小、東園國小 |
11:00-11:30 |
議題分享三:視力篩檢與追蹤矯治 |
三民國小 |
11:30-13:00 |
參觀視力保健議題實作成果觀摩展,填寫意見表 午餐聯誼 |
|
13:00-15:00 |
近視之防治與治療 |
陳志宏醫師 |
15:00-16:00 |
視力保健常見的錯誤觀念專題講座 |
彭秀英老師 (本計畫執行秘書-輔導評選) 吳國治醫師 (吳國治眼科診所眼科醫師-講座授課) |
16:00-16:30 |
綜合座談 表揚視力保健表現績優學校 |
新竹市教育處 諮詢輔導委員 |
觀摩會成果展示會場佈置與評分說明
- 種子學校皆須就所選觀摩議題提供成果資料參加展示,建議各縣市由種子學校所提供之成果資料中先評選10所績優學校(或不經過第一輪篩選全數陳列),在校際成果觀摩會之現場展示和分享,且建議觀摩會展示會場能會後保留兩天,讓各校老師可以自由參觀。
- 現場佈置:
(1) 分三個議題展示區,現場可採直線排列或ㄇ字型排列,可與研討會場同一場所,亦可另闢獨立場所,需視承辦學校之場地和參與展示學校數而定。
(2) 須注意參觀動線起點與終點標示
(3) 展示桌雙側淨空,便於行進或站立參觀。
直線排列如下:
「教學」議題區
|
「行為實踐」議題區 |
「篩檢矯治」議題區 |
ㄇ字型排列如下
(4) 每所學校前自行立牌說明學校名稱、學生總數(學校規模),並設置觀摩意見表投執箱及優點收集板,由觀摩者自行將「意見回饋單」(學會設計)填寫後投入意見箱,並將優點數貼在收集板上(學會設計格式,由統籌學校統一設置優點收集板)。
(5) 展示區須由主辦學校派人駐守,維持秩序,並預防資料被人取走。
(6) 參與觀摩會之學校同仁,可於報到處領取「觀摩意見回饋單」,給予各種子學校回饋,投入各校之觀摩意見投執箱中(由於意見回饋單是針對各個種子學校的回饋,因此由統籌學校於每所學校書面資料展示處分別設置紙盒或紙箱收集回饋單)。
3. 獎勵辦法:以學校為單位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獎勵每校實際參與工作者。
(1)獎勵對象
①統籌學校-校長、承辦處室主任、承辦人員。
②議題分享報告學校。
③表現績優之種子學校
建議方式1:依議題,展示得分最高學校,縣市展示校數10所以內者選1-3校(每個議題一校),11-20所者選3-6校(每個議題一~二校),20所以上(每個議題二~三校)。自選議題者視狀況增加一校,以此類推。
建議方式2:不分議題,全部種子學校一起評選,種子學校數量10所以內選1-3所,11-20所者選3-6校,20所以上者選5校以上。
④縣市內其他表現之績優學校
(2)以上獎勵方式乃學會建議之形式,各縣市政府仍依據縣市內運作模
式為準自行設計制定之。
4.計畫會針對諮詢輔導委員的「視力保健常見錯誤觀念講座」進行施測,
前後測問卷以兩個顏色分開印製(觀摩會1-2星期前寄給統籌學校):
前測(建議藍色)單面印製-簽到時發給參與者填寫完畢,繳回後換取研習資料
後測(建議粉紅色)雙面印製於綜合座談開始時發下,離開前繳回報到處換取研習時數證明(簽退)。
前後測問卷由學會人員當天帶回。
5.觀摩會後請統籌學校將觀摩會會議資料一份、簽到表、照片、黏貼憑證(膳食費、印刷費各一張),整理成觀摩會成果報告一份,寄回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地址:106台北郵政22之185號信箱,陳冠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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