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市政府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辦理。
二、檢附新竹市政府因應各級流感大流行發生出勤處理採行措施表(詳如附加檔案)。
三、摘錄出勤處理採行措施重要規定如下:
1、配合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規定實施自主健康管理人員,如須請假以事、病或休假辦理。
2、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核給公假(由當事人先行通知單位主管,事後持強制隔離通知書請公假)。
3、公務人員應避免出國前往疫情流行區,如須前往,應從嚴審核。
4、市政府暫停派員因公出國前往疫情流行區。
市務會議5/4通過H1N1新型流感疫情指揮中心購置防疫相關物資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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