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4 中國時報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明定特教預算在中央政府當年度整體教育預算中,不得低於四.五%,未來特教經費將大增五成。為達特教普及化,未來每縣市必須設立一所特教學校,且特教服務分類中也首度納入「過動兒」。
 不過,專家認為,讓這些孩子留在普通班是最好的方式,政府應該協助增加「有經驗教師」的人數,而不是把過動兒集中起來,另設一個「過動班」。
 赤子心基金會社工黃庭瑄表示,過動兒有些是過動(ADD),有些是過動加注意力不集中(ADHD),家長最在乎的,是老師瞭解這些孩子的優缺點,讓孩子成為班上的「資源」而不是「問題」。
 林口長庚醫院身心科醫師吳佑佑認為,現行體制下,過動症進入資源班,不是因為他們是過動兒,而是因為他們成績較差,需要補助教學。
 立法院院會昨日完成《特教法》修正案,全文從原來三十三個條文,擴充到五十一個條文。未來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教預算,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整體教育預算的四.五%(原為三%),讓特教經費額度增加五成、約五億元;而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五%。
 針對特教推廣及參與,條文明定,各級學校須設特教推行委員會,且須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為促進特教發展,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立「特殊教育諮詢會」與「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並應邀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為有特教服務需求之學生和家長,尋求最大福祉。
 不少縣市如台東、新竹、屏東、南投等地尚未設立特教學校,學生常須舟車勞頓,修正條文也規定,每個縣市必須設立一個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並以小班小校、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原則,且校長和老師必須具有特教相關的背景。
 「特殊教育法修正通過!」立院院會主席敲下議事槌的那一刻,特殊教育法終於跨出一大步,也讓社福界出身、力推特教法的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感觸很深,「我的孩子是重度智障,現在已卅四歲,從沒有接觸過特殊教育的機會。」
 「窮不能窮教育,特別是特殊教育。」陳節如說,我國特教質量低落,欠身心障礙朋友及家長太多道歉。新的特教法是一個里程碑,教育部應急起直追,身障者家長更應振作,不要放棄對孩子的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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