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進教室甩門 夾碎男童拇指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3/27 04:0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縣新店雙城國小二年級廖姓男童,昨天早上正要進教室時,教室內的同學剛好用力甩門,廖童右手正好伸入門縫,來不及把手縮回,拇指被狠狠地夾住,痛得哇哇大哭,造成右手拇指粉碎性骨折。
由於不知道受傷的手指狀況如何,校方擔心貿然開門會讓手指傷得更重,只好打119求助,等待期間校護抱著男童安撫情緒,男童好不容易才止住哭聲。
雅琳阿姨〈88學年至東門服務〉重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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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內潛在危機時時要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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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長告,心情會被影響
- Mar 26 Thu 2009 05:40
九十九學年宣導網---新竹市國中小學生諮商中心
以前曾與輔導處一起辦理少數自願參加的班級畢業生,請精神科醫師林正修到校為學生心理衛生加持,今天逛教育處網頁發現新竹市也有專門獨立的網頁,在此分享給網友:
http://www2.hc.edu.tw/classweb.html?teacher=jlpstcase
- Mar 24 Tue 2009 06:34
孩子字跡潦草 怎麼辦?
- Mar 23 Mon 2009 12:32
【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學校體育衛生業務主管人員研討會3/19~3/20於苗栗縣舉行】
為加強意見溝通與經驗交流,凝聚業務共識並提昇行政效率,每年循例由各地方政府輪流主辦 2次「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學校體育衛生業務主管人員研討會」, 98年度第1次研討會訂於98年3月19、20日2天在苗栗縣舉辦,邀請的對象包括各縣市之教育局(處)體育衛生業務主管與承辦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衛生署代表等預計 150人共同與會。研討會將依業務報告、專題研討、經驗分享及綜合討論等形式展開,主要討論議題為:(一)學校體育與衛生業務報告、(二)98全中運籌備進度報告、(三)健康城市推動、(四)專任運動教練選訓用、(五)菸害防制落實。
本次研討會之重要議題「健康城市」,特別邀請日本群馬縣教育委員會指導主事北爪喜久雄先生,以健康城市重要的一環─「學校健康教育」的觀點切入,與大家分享「日本如何有效推動健康城市」;並請苗栗縣政府、台北市政府、桃園縣政府及台中市政府,提供健康城市推動之寶貴經驗。健康城市的概念是由 WHO 開始倡導,其意義包含城市居民的健康要能達到某一特定的水準,並具有一定的共識想要去改善一切與健康有關的環境─包含政治、經濟、文化、物質與心理等層面。
本研討會藉由國內外學者專家相關實例經驗的交流與探討,提供各縣市推動體育衛生相關業務之參考與借鏡,相信有助於提升地方學校體育衛生業務績效,達到健康活力校園的目標。
- Mar 19 Thu 2009 19:28
我的國小同學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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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牙齒、體位 學童三差令人憂
- Mar 19 Thu 2009 11:27
配合市政府健康促進-口腔衛生習慣問卷調查說明
- Mar 18 Wed 2009 18:46
980506體控班趣味競賽--減去熱量,感謝元培科技大學
- Mar 17 Tue 2009 20:13
還好都沒事 女童拾物掛五樓 同學搶救墜四樓
2009-03-17 中國時報 【陳俊雄/北縣報導】
汐止金龍國小昨日下午傳出學童墜樓意外,倪姓女童撿拾物品時掛在五樓女兒牆欄杆上,同班的林姓女童為了救她,反而墜落到四樓的遮雨棚上,幸好校方及時發現,二名女童送國泰醫院急救後均無大礙。
汐止金龍國小四年級的倪姓及林姓女童,昨日下午第一節仍未進入教室上課,班導師見狀立即請學務處廣播協尋女童下落。下午二時左右,學校工友通報在四、五樓之間的遮雨棚發現二名女童,校方立即派員前往搶救。不久前汐止一所國中也傳出學生墜樓,這起兩名女童墜樓意外,一度讓教育局相當緊張,幸好兩名學童僅受輕傷。學務主任鄭秀雲表示,倪姓女童的橡皮擦掉落在四樓遮雨棚上,她以腳卡住女兒牆欄杆縫隙欲伸出身體撿拾,沒想到沒撿到,反而被卡在欄杆上動彈不得;林姓女童見狀想要幫她脫困,不料一個不注意跌落到遮雨棚上,兩名女童危在旦夕,幸好校方及時發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鄭秀雲表示,五樓女兒牆高一百廿公分,完全符合安全規定。學校怕學生掉落,還增設十公分高的鐵欄杆,並在牆面加註警語,提醒學童危險不要攀爬,但意外還是發生。校方火速將二童送汐止國泰醫院急救,同時通知學生家長,醫院以X光照射頭部及腳部檢查,確定兩名女童僅輕微皮肉擦傷,均已返家休息。校方說,林姓、倪姓女童在校是好朋友,也是同班同學,惟這起墜樓事件究竟是單純意外還是另有隱情,仍待校方深入調查。
- Mar 17 Tue 2009 20:09
校園意外賠不攏 家長氣上訴
2009-03-17 中國時報 【林欣儀、鄧木卿/中縣報導】
台中縣胡姓國小學童兩年多前在學校操場玩耍,從司令台跳至一旁手球門的網上,手球門突然倒塌、壓傷他,導致顱骨骨折、呼吸道阻塞,目前仍需使用氣切管,家長提國賠八百餘萬元。法官認為學校未做好防護及警告措施,但僅判賠二四○萬元,家屬不滿賠償金太少,決定上訴。
九十五年九月一日就讀文雅國小二年級的胡姓學童,下課到操場玩耍,先在司令台邊跳上跳下,接著竟跳上旁邊手球門的網上,雙手勾住網子,當成鞦韆般搖晃。未料手球門因失去平衡倒塌,撞擊到胡童頭部,導致他昏迷,額頭、鼻子不斷流血,經校方緊急送醫,發現他顱骨骨折、右聲帶麻痺及喉部肉芽併呼吸道阻塞,經開刀治療救回一命,住院近三個月,目前雖已返校上課,仍需專人照顧及使用氣切管。家長氣憤提出國賠,要求學校給付醫療費、看護薪資,及負責胡童治療與復健經費,直到廿歲成年,共索賠八三六萬。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學校將具重量的教具,放在鬆軟草坪上,且沒有固定或設立警告標誌,明顯疏失;但考量胡童已能上課,且可與同學互動,判定學校只需賠償精神慰撫金兩百萬,加上胡童過去兩年的醫療、照護費用,總計二四○萬餘元。
嫌保險金少 要求國賠錢更少
- Mar 17 Tue 2009 15:00
980317新生日本腦炎全面注射
- Mar 15 Sun 200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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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護士節,每年的問題還是無解
- Mar 14 Sat 2009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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