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教組公告 校網 7799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學生請假規則   1060801111

 

一、本校為加強學生良好生活習慣之養成,避免學生荒廢學業,以維持良好校風特訂定本規則。

二、本校學生因事或因病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出席學校各種課業、集會及學生活動,須依照本規則辦理請假手續,其未經准假或擅自缺席者,概以曠課論。

三、凡連續曠課三天以上者,將依規定提報為中途輟學學生,列入復學輔導對

   象。(曠課指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絡。學生無故曠課導師通報輔導處;第二及

   第三日導師及輔導處繼續聯絡;第四日列為中輟,生教組將依中輟相關規定

   辦理。)
四、 請假種類及限制
(一)公假:

   1.因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或經政府機關核准之活動、競賽。
2.
參加學校舉辦之課外或服務學習活動。
   3.
支援校內舉辦重大活動、處室業務推展工作。
4.
因參與校外競賽,參加賽前集訓、密集練習或講習者。

(二)事假:學生有關個人及家庭事項,得准請假。
(三)病假:因病(非傳染病)需在家休養者,另因感染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流

     感、水痘…)需在家休養者請病假,若達停課標準,其他配合停課之學生

      不計假方式處理,病假(非傳染病)三日以上者,請附醫師之書面證明文

     件,並交由導師保管
(四)喪假:學生家屬過世(直系血親),准予喪假。
五、 請假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
學生臨時生病或發生事故未能到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請於當日上午九點

     前,以電話向導師或學務處請假,或撥『請假專線52221098306』請假,

     事後返校上課三日內檢附證明文件,主動交由導師辦理請假手續。
(
二)事假需於請假前由家長以書面(聯絡簿)或電話告知導師。
(
三)公假必須經業務處室單位提出,並填寫公假單,會知級任及科任老師,始

   准予公假。
(四)學生因緊急或其他緣故未能及時請假者,事後應儘速知會班級老師補請,

     如有未請假者,則以曠課登記。
(五)學生臨時外出管理:

1.學生到校因臨時狀況須請假(臨時外出)時:請班級老師(或代理人)填具「學

   生外出單」,離開校門時應主動出示臨時外出單,交警衛驗明,始准外出。

   如未出具外出單,警衛不予放行;學生臨時外出時須由家人陪同接回。

2.臨時外出返校後應按規定完成請假手續。
(
六)申請在家自學者:請導師協助家長與註冊組聯繫,並依申請在家自學規定辦

   理相關程序。
(七) 若學生請假每月總日數(除公假、公差及喪假外)超過當月的四分之一(含)

     以上(個案不在此限),恐因影響學生學習,將邀請家長召開會議,以了解

     其原因,並討論解決方法。
(八)註冊、考試期間,學生因懷孕引發之事(病)假、產假,得持醫生證明辦理

   請假;或因哺育幼兒之突發狀況亦得辦理請假。至於學生因懷孕或哺育幼兒

   給假之假別,以事假來申請之。
(九)請假單原則上由導師自行保留並登記,若請假七日以上(含七日)則須經校

   長核章。
六、 請假流程:(事假、病假、喪假)
(一)七日以下(含二日)家長填寫請假單向導師請假-->導師自行保留請假單
(二)七日以上(含七日)家長填寫請假單向導師請假-->導師於請假單上蓋章

     並登記-->送交生教組-->學務主任-->校長
(三)七日以上請假單須加會教務主任及註冊組長。
七、 請假單及外出單詳如附件。
八、 本規定經校務會議討論,陳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學生請假單(七日以上含七日)           收執聯

年班

   年   班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

姓名

 

聯絡

電話

 

手機

 

請假

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計(   )日(   )時

請假

假別

□事假 □病假 □曠課 □喪假 □其他                

請假

事由

 

 

 

家長簽章

級任導師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校長

 

 

生教組長

 

 

註冊組長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註:請於隔日內擲交學務處生教組。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學生請假單(七日以上含七日)           回執聯

年班

   年   班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

姓名

 

聯絡

電話

 

手機

 

請假

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計(   )日(   )時

請假

假別

□事假 □病假 □曠課 □喪假 □其他                

請假

事由

 

 

 

家長簽章

級任導師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校長

 

 

生教組長

 

 

註冊組長

 

 

學務主任

 

 

教務主任

 

                   

註:請於隔日內擲交學務處生教組。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學生請假單(七日以下不含七日)          

年班

   年   班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

姓名

 

聯絡

電話

 

手機

 

請假

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計(   )日(   )時

請假

假別

□事假 □病假 □曠課 □喪假 □其他                

請假

事由

 

 

 

家長簽章

級任導師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校長

 

 

生教組長

 

註冊組長

 

 

訓導主任

 

 

教務主任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學生外出單

班級

年   班

性別

□男□女

外出時間

   年   月   日

上下午   時   分

姓名

 

 

 

外出事由

 

 

 

 

級任核章

 

 

返校時間

   年   月   日

上下午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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