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腸病毒防疫專區

1.預防措施
(1)提供教(保)育工作人員、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
(2)隨時注意個人衛生,養成正確洗手習慣。
(3)流行期間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不要與疑似病患(家人或同學)接觸。
(4)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增強個人之免疫力。
(5)注意環境衛生及通風。
(6)共用之玩具、遊樂設施(如溜滑梯、秋千等)要經常保持清潔。
2.因應策略
(1)學童出現異常請假,疑似腸病毒感染,應儘速通知學校護理人員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2)凡經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之幼童及國小低年級學童,原則上建議其請假一至二星期,並依醫師指示調整休養日數。
(3)五歲以下幼童為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高危險群,若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要提高警覺,當病童出現不尋常的嗜睡、肌躍型抽搐(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肉收縮動作)與持續嘔吐等,都必須馬上就醫。
(4)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包括:課桌椅、玩具、書本、遊樂設施、娃娃車……等,均要以消毒劑進行清潔與消毒。清潔時,工作人員應穿戴防水手套、口罩等防護物品,工作完畢後手套應取下,避免碰觸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消毒劑可使用200ppm漂白水巿售家庭用漂白水濃度一般在6%至7%,以喝湯用的湯匙舀1湯匙(約15至20cc),加入5公升的自來水中(大瓶寶特瓶每瓶1250cc,4瓶等於5公升),攪拌均勻,即可泡得200ppm的消毒用漂白水或其它經環保單位核准的家庭用酚類殺菌劑。
(5)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及第四十條,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屬第二類傳染病,學校應於二十四小時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同時亦須通報教育部校安通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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