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東門學校首頁公告欄宣導--3月24日世界結核病日,您對結核病認識嗎?有正確觀嗎?

1081004 咳嗽超過一週😷😷,你認為只是感冒嗎?🤨臨床上咳嗽只是一種症狀呈現,但是咳嗽原因有很多,許多民眾對於要掛哪科醫師,還是會分不清楚。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胸腔科👨‍⚕️柯政昌主任呼籲,咳嗽超過一週未改善,建議找胸腔科醫師進一步詳細檢查。請點我

1050925 潛伏結核感染別擔心 不等於發病 - 健康醫療網 - 健康養生新聞資訊網路媒體

 

 

 

 新竹市衛生局社區防癆衛教資料   公文類       新聞類--校園肺結核CDC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

教育部1010327--國小學童健康守則:十要、結核病防治宣導海報

國小學童健康守則:十要

1.為從小養成健康的生活習慣,提升學生健康素養,請學校向學童宣導「國小學童健康守則:十要」。

或下載

國小學童健康守則:十要.pdf

十要反面.JPG

4131  十要反面

2.為加強宣導防治校園結核病,提升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對防治之正確認知,避免發生校園群聚感染情形,請利用衛教海報加強宣導。

結核病防治宣導海報   

只要有正確的防疫觀念,就會了解結核病並不可怕!
吃藥2週就不具有傳染力了,持續服藥6個月以上,就能戰勝結核病喔! 

   

 教學資源:可向健康中心借閱DVD 、 繪本

 誰是結核病的高危險群? 「結核病」防治常見25個Q&A | ETtoday健康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記者趙于婷/整理報導

近日學生感染肺結核個案,讓人許多擔心自己的孩子是否也遭感染,為了不要讓家長過度驚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彙整校園結核病防治常見25則Q&A,提供家長及師生參考,更可以徹底了解肺結核醫療知識。

【校園結核病防治常見25則Q&A】

Q1:結核病的傳染途徑為何?
主要由飛沫及空氣傳染,當未經治療的傳染性肺結核病人,咳嗽、打噴嚏、唱歌時,排出含有結核菌的細小飛沫到空氣中,其它人吸入足夠量的含菌飛沫後,細菌順利通過支氣管,進入肺的深部繁殖,使肺受到結核感染。
Q2:每個結核病人都會傳染給別人嗎?
不一定,結核病人從傳染性來看,可以分為傳染性和非傳染性兩種。傳染性是指痰內帶有結核菌,會傳染給別人。非傳染性指痰內沒有結核菌,不會傳染給別人。目前的抗生素藥物治療相當有效,所以病人有能力釋放細菌核至空氣的可傳染期,主要是在還沒被診斷出來的時候。
Q3:如果我的家人或同學或師長得了結核病,應該怎麼辦?
只要規則服藥治療2週後,傳染性很快會降低。另外,注意居家通風,教導病人咳嗽、打噴嚏時摀住口鼻,咳出的痰液立即由馬桶沖走也是預防其他同住的家人被傳染的重要方法。
Q4:當我被通知是結核病患的接觸者,應該怎麼辦?
但當你接獲通知為結核病患的接觸者,不一定被已經感染。衛生單位轉介接觸者去接受檢查的「TB 接觸者就醫轉介單」三聯單,務必配合衛生單位指示,依照受感染的風險,進行後續需要的追蹤及檢查。
Q5:接觸者檢查有哪些項目?
接觸者檢查包括胸部 X 光檢查與皮膚結核菌素測驗。依規定所有接觸者都應接受X光檢查;依照暴露的風險,衛生單位會依規定鎖定需要進行潛伏結核感染評估的對象,這些對象除了胸部X光檢查外,還需要進行皮膚結核菌素測驗,來進行潛伏結核感染的診斷。
舉例來說,若暴露到相對有傳染性的肺結核個案,且暴露時間又超過累計40小時以上,一天超過8小時,則接觸者要進行皮膚結核菌素測驗。
Q6:什麼是結核菌素測驗?
結核菌素測驗是以0.1cc(非常微量)的結核菌素注入皮膚,經過48至72小時內查看免疫反應現象,以診斷是否有結核菌感染。舉例來說,受過訓練之醫護人員會用手輕觸測驗部位,確定有反應的兩端,進行大小的測量。
Q7:皮膚結核菌素測驗陽性代表什麼意義?
若為接觸者,皮膚結核菌素測驗陽性,表示身體過去接觸過結核菌,並且細菌可能已留在體內,這種情形就稱為「潛伏結核感染」,應該進一步接受醫師詳細評估及診斷。
Q8:感染等於發病嗎?
感染「不」等於發病。肺部受到結核感染後,免疫細胞會試著將侵入的結核菌吞噬並將它們包圍,缺氧使得被層層包圍的細菌,陷入休眠狀態。80至90%的受感染者一生都維持免疫平衡(繼續包圍或鈣化),無法清除卻也沒有變成活動性結核病。
10%的感染者因為免疫平衡被打破,細菌突破重圍,再度繁殖,造成肺部及全身症狀,甚至經過血液形成肺部以外的結核病灶。少部份的感染者在一開始或者免疫平衡的過程,完全清除潛伏性感染的細菌。
Q9:接觸者會不會馬上變成病人?
指標個案的密切接觸者有較高的風險感染結核菌,潛伏感染結核者一生中約有10%機會發病,感染後的一年內發病機率最高。然而感染後是否發病,會因為宿主的健康狀況、 免疫狀態等因素而不同。
因此,依照衛生單位建議於約定的時間內進行接觸者檢查,才能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或者排除被感染與發病的可能。
Q10:何謂潛伏結核感染?會傳染給別人嗎?
潛伏結核感染顧名思義就是沒有症狀,雖然身體裡有結核菌,但沒有發病,胸部X光檢查也是正常,不具有傳染性,進行皮膚結核菌素檢查時會呈現陽性反應。所以潛伏結核感染者盡早開始接受治療,並完整地完成治療,家人及朋友不用擔心被傳染,當然也無需接受檢查。
Q11:哪些人是潛伏感染後,發病成為活動性結核病的高危險群?
任何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可能在受到結核菌感染,發展成活動性結核病。尤其是免疫較差時,免疫平衡被打破,就容易發病。哪些是感染結核病後發病成為活動性結核病的高危險群?
幼兒、青春期、高齡的人、患有糖尿病、矽肺症、做過胃切除手術、酗酒、菸癮、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用藥導致(或先天)免疫機能不全的人,都比沒有危險因子的感染者,較容易從潛伏感染成為活動性結核病。
Q12:接觸者如被醫生診斷為潛伏性結核感染者,需要接受治療嗎?
當醫師診斷接觸者為潛伏結核感染者時,雖然潛伏結核感染者沒有傳染力,但終生發病的機會10%至20%不等。現在尚未發病,還不會傳染給旁人,只要依醫師評估進行潛伏結核感染治療,即可有效減少日後發病的機會。
若因為身體狀況,不適合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或者治療中斷沒有完成,則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若有疑似發病的症狀,主動告知醫師結核接觸史,以避免延誤診斷及治療,造成慢性肺病等後遺症或死亡,以及發病時對周遭的親友,造成再次傳播。
Q13:配合進行接觸者檢查後,後續還需持續追蹤嗎?
如經初次胸部 X 光檢查結果為正常者、需要進行皮膚結核菌素測驗的對象,結果為陽性但未治療者或未完成皮膚結核菌素測驗及判讀者,除了自主健康管理以外,都建議至少在第12個月時,再進行胸部X光追蹤,以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Q14:為什麼我會變成潛伏性結核感染者?
結核病主要透過飛沫及空氣傳播,尤其是曾經長時間在通風不良的狀況下,吸入含有結核菌飛沫的空氣,就有可能因此得到潛伏性感染。
Q15:潛伏結核感染有可能會變成結核病患嗎?
潛伏結核感染的人,一生中約有10%發病機率,造成肺內或肺外結核,其中又以感染後第一年的發病機率最大,但只要在未發病前,及時給予完整潛伏感染治療,就可有效減少九成發病機會,因此接觸者只要按部就班地評估、診斷、接受治療,不用太過緊張。
Q16:身為家長,是否有權利拒絕皮膚結核菌素測驗?
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民眾必須完成法定傳染病接觸者應進行的各項檢查,來維護社區的安全;兒童除了受傳染病防治法約束、還受到兒童福利法的保護。為了診斷結核潛伏感染,完成皮膚結核菌素測驗才能決定是否開始治療,攸關兒童的健康以及兒童未來發病後所造成的傳播,故依法及保護兒童福利的前提下,家長沒有權利拒絕皮膚結核菌素測驗。
即使家長在獲悉皮膚結核菌素測驗結果後,不願意開始治療,也非拒絕檢查之理由。未在期限內完成應進行的相關接觸者檢查,衛生單位可處以罰鍰,並視情況可連續進行處罰。
Q17:對於免疫性疾病或過敏體質,皮膚結核菌素測驗是否會有後遺症?
皮膚結核菌素測驗在過去的年代是很普遍的檢查,臺灣的成年人在小學的階段,幾乎都有接受過皮膚結核菌素測驗,陰性的話,追加一劑卡介苗的共同回憶,是一個相當安全的檢查。現在孩童約有10至30%不等的鼻炎、氣喘等過敏體質,此類孩童接受皮膚結核菌素測驗,並沒有特別與其他孩童不同,無需擔心會有多餘的後遺症。
而有免疫性疾病,例如免疫低下的醫療狀況,有可能需要用不同的判讀標準協助診斷潛伏性感染。此時可透過公共衛生轉介給合作醫師,進行相關的評估。若接觸者有面積較大的慢性皮膚炎或濕疹、亦可透過公共衛生轉介給合作醫師,評估皮膚結核菌素測驗執行的好處與壞處,以決定是否要做檢查。
Q18:學校有結核病個案,既然肺結核病會透過空氣傳播,為何我家孩子沒有被通知要進行接觸者檢查?
第一可以先跟學校聯繫確認,並不是因為溝通不良,該檢查沒有被聯絡到要檢查。
第二肺結核並不是水痘或者麻疹,短短幾分鐘的接觸就可能造成傳染,通常至少要數天或數週才有機會。故衛生單位會先依照個案生活作息及出入的教室場所,來檢視與個案接觸時數達有效時間的同學,與學校充分溝通名單後,再來進行相關接觸者衛教說明及檢查。故沒有通知到,表示未達有效累計時數,才沒有被聯絡到。
第三如果仍舊不放心, 請與學校所在地的衛生單位聯絡,衛生單位會依據你提供的線索,與相關衛生單位及學 校進行再確認,確保孩子健康不打折。
Q19:孩子有打卡介苗,為何還會感染結核病?
卡介苗主要的功能,在保護孩子一旦得到結核菌感染,不會立刻變成會致死的腦膜炎或散播性結核,對於肺結核的發病只有約50%的保護力。至於打卡介苗是否能預防感染,目前仍有研究在進行。所以打卡介苗,雖然有可能減少感染,但效果不夠好,仍然有機會感染結核病,卡介苗最主要的功能是減少結核病發病之相關死亡。
Q20:雖然明知道發病的同學也是不得已的,但就是非常想要知道個案是誰?我的小孩是被誰傳染的?
孩子被衛生單位說是接觸者,當然非常想知道我的小孩是被誰傳染的。但因為一般民眾對於法定傳染病的不了解、甚至恐慌,往往造成疾病控制更不順利,以及個案遭到歧視、甚至權益受損,以至於治療不能及時或者放棄治療等問題,導致再傳播。
傳染病防治法規範個人與單位,皆應保護個案的隱私。衛生單位會負起聯絡接觸者、提供檢查相關資訊等責任,保障接觸者健康的權益不受損,接觸者最重要的事情是趕緊把接觸者檢查完成。
Q21: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有何副作用?對發育中兒童有無影響?萬一發生潛伏感染治 療所產生的副作用,要怎麼引導孩子度過這些不舒服(皮膚癢、食慾差、體力差等),怎麼處理最妥當?
凡是藥物治療都有可能碰到副作用,但是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所使用的藥物,是相對安全的藥物。對於發育中的兒童或者幼兒,副作用的機會比成人或老人家要小非常多。導致停藥之副作用,包括:皮膚癢疹大約5至7/1000,肝炎大約為1/1000(藥物經過肝臟代謝)。
在藥物開始使用前,先與醫師討論是否有慢性肝炎或者因其他疾病需長期使用藥物的狀況。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不需要抽血即可開始治療,治療期間觀察是否有特別疲倦、食慾差等可能是肝炎的臨床表現,要立刻回診,由醫師來判斷是否要作進一步檢查及停藥。
皮膚方面的困擾雖然常見,但通常服用止癢、保濕藥物及保留局部清潔, 即可得到控制,服藥者幾乎都能完成治療。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所使用的藥物,在營養不良的孩童有機會產生因為維他命B6 過低所造成的手腳麻木,但現在的孩童多半營養過剩甚至過度肥胖,治療期間只要正常飲食,不需額外補充維他命B6;如果有手腳麻木的情況,可添加維他命B6來改善。上述症狀停藥後皆可恢復,但為了避免發生而不自覺,建議每月回診,讓醫師評估,加入都治計畫,最安全。
Q22:可以拒絕和結核病患一起唸書、工作、用餐、上課、同寢呢?
只要結核病患開始治療,傳染力很快就會大幅降低,不需要排斥結核病患,且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政府機關、民間團體、事業或個 人不得拒絕傳染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但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工作需要限制者,不在此限。」因此,除非是衛生單位判定這位患者的病情需要進行長時間隔離治療以阻斷他的傳染性,這時才會限制其自由進行治療。
Q23:我會監督我的孩子(我自己)服用藥物,可以不參加都治關懷送藥嗎?
潛伏感染治療的總時程為9個月,要人一連五天吃藥不可以忘記都很困難,更不要說是270天了!都治關懷非強制參加的項目,其用意是在漫長的治療期程中,一路由具有經驗的夥伴陪伴,協助完成治療。唯有堅持下去,才能脫離發病的陰影。
Q24:衛生單位通知校方提供相關接觸者名單,為何再過一陣子會再增加需檢查之人數?是否有延誤防疫措施疑慮?
接觸者檢查的範圍,依照疫情的研判,確實會遇到需要增加受檢對象的時候。最常見的原因是除了少部分是發生群聚的狀況,其次是訪談指標個案得到新的線索。此時需要擴大篩檢範圍來了解疫情的嚴重程度,將衛教及篩檢提供給最需要的接觸者。
Q25:接受潛伏感染治療的接觸者,是否有機會傳染給其他學生?
潛伏結核感染者沒有傳染力,但終生發病的機會10%至20%不等。只要依醫師評估進行潛伏性感染治療,即可有效減少日後發病的機會。既然尚未發病,當然不會傳染給其他學生。

 府教體字第1020023625號主 旨:【單位公告】轉知新竹市衛生局為推動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對結核病認知及加強校園早期發現結核病患,請各校配合衛生教育宣導及7分篩檢活動,請 查照。 

1020302感謝211懇親會給護士阿姨宣導  校護須知

 
1010315:1.請五年級健康小天使協助轉發及回收「七分關懷情、肺肺保平安」單張--衛生組

 1010319交給健康小天使--健康中心

2.衛生組廣播全校置物櫃放置一張「七分關懷情、肺肺保平安」單張,張貼各班佈告欄

1010313衛生組週報

3/15(四)上午8:10-8:30進行「勇士大戰吐伯大王-結核病防治」動態閱讀活動,相關訊息已公告於學校網站,請老師們參閱。因影片時間長達25分,建議先行下載至桌面,以免播放過程不順暢。

1010302培訓課程--肺結核防治勇士大戰土伯大王-阿美族版(25分鐘,中文,2011年製) --培訓照片  請點我-- 

 

 肺結核是一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 

沒有人會願意被傳染  請正面對待也陪伴需要大家愛護的個案 

諮詢電話   衛生局結核病承辦人:   5226133-218  東區衛生所結核病承辦人:黃亞菊5236158-22

 

傳染病防治法

n第十條 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n第十一條   對於傳染病病人、施予照顧之醫事人員、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者及其家

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非經前項之人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

影。 

◆罰則

  第六十九條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次處罰之,主管機關得逕行強制處分。

 n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n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必要時得禁止到校。  

校安通報--次要事件類別

學校處理方式---以密件通報主管--配合衛生單位實施措施 

CDC--不得拒絕傳染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1.預防措施
(1)注意校園環境衛生,保持教室及辦公室通風良好,避免陰暗、潮溼。
(2)保持均衡飲食及攝取充分營養,補充足夠的水分。
(3)多運動健身,保持抵抗力最佳狀態,使細菌無機可乘。
(4)校園裡學生、教職員工和其它相關人員,若有咳嗽症狀,即應戴上一般口罩,學校教職員工即使無症狀,也應在就任時作肺結核檢查,以後則定期(至少每三年,四十歲以上者至少每年)接受胸部X光檢查。
(5)衛生所定期針對國小一年級學童檢查卡介苗疤;無疤者作結核菌素測驗;反應陰性者補種卡介苗,校方須配合辦理。
2.因應策略
(1)發現疑似個案時,應先請個案戴上一般口罩,並通知緊急聯絡人,協助就醫,保護個人隱私。
(2)確定個案應依醫囑接受抗結核藥物治療,治療期間,校方應全程追蹤管理,輔導其按時服藥及依約回診,最好能直接觀察病人服藥入口吞下,並給予心理輔導。若是傳染性肺結核,應勸導其住院接受隔離治療或做好適當防護措施,居家規則治療滿二週後,再回復正常作息。
(3)接觸者之檢查:個案為學生時,檢查對象為同班同學及導師;個案為教職員工時,檢查對象應為負責的班級同學和辦公室同事。小學 (12歲) 以下學生,先作結核菌素測驗,反應18mm以上(無卡介苗疤者10mm以上),請家長攜學童至醫院接受肺結核的進一步檢查與治療;國中(12歲)以上學生及教職員工,直接作胸部X光檢查。衛生局、所將追蹤檢查結果。
(4)辦理疫情防治說明及情緒安撫工作。
(5)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及第四十條,結核病屬第三類傳染病,學校應於二十四小時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同時亦須通報教育部校安通報中心。
 

1030813臺大醫院新竹分院 北榮蘇維鈞醫師  校網

 〈開放性者:具傳染性 痰塗片 SMAER、痰培養陽性者就需隔離治療〉

 74年後出生的 家中有陽性個案 以潛伏期接觸者個案管理

  案例 

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徐桂華專員 公衛與學校合作執行校園結核病事件之處理 含個資顧慮說明

  台中市衛生局邱美燕衛生稽查員-校園群聚地方衛生局處理模式 1  2

10508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達人

現在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有新藥囉!
以往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會採為期9個月的預防性投藥,
因服藥時間長,接受治療的民眾也相當辛苦呢~
從今年4月1日起,提供為期3個月的「速克伏」處方,
療程大大減少了6個月呢! 
因為新療程接受度高,目前自8月1日起,
提供該處方的醫療院所由77家擴大為118家囉!

110學年

1110215府教體字第1110030341號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請依流程並配合衛生單位辦理,共同執行結核病防治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2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70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流程修訂重點摘述如下:

 

(學校辦理新生/定期體檢胸部X光檢查,發現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活動性肺結核有空洞、活動性肺結核無空洞、肺結節鈣化、肋膜腔積水、支氣管擴張、肺浸潤、肺結節等),應通知學生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

 

(倘有結核病個案,請配合衛生機關說明會辦理、執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接觸者聯繫方式。

 

三、        請參考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https://cpd.moe.gov.tw/articleInfo.php?id=390)及善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結核病防治專區資訊(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j5_xY8JbRq3IzXAqxbnAvQ),與衛生機關配合,共同執行防疫作為。

 1110722府教體字第1110109719號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之「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1份,請學校依流程落實師生胸部X光異常追蹤管理通報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7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90041號函辦理。

二、        為積極推動校園結核病防治工作,避免校園聚集事件發生,衛福部疾管署於106年訂定「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因應防治策略更新及傳染病防疫時效,本次更新修訂旨揭追蹤流程。

三、        本次修訂重點如下:

(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對象涵括在學學生、新生及教職員工。

(若學校接獲前述對象體檢胸部X光報告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需同時通知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於2週內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

(學校接獲體檢報告1個月內將複診結果回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若發現已報備衛生單位之體檢異常者,未依規定複診追蹤者,請校方繼續勸導,必要時可向衛生單位請求協助。

(新增【註4】學校發現結核病相關異常者進行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之法源說明及【註6】結核病確診個案之接觸者調查法源說明。

四、        請加強建立健康檢查異常轉介追蹤機制,並請將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體檢胸部X光結果異常且與結核病相關者之名單及追蹤複查結果,提供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俾利其確認及進行後續相關防疫作為。

五、        校園場域結核病預防之平時作為及結核病個案、接觸者管理,請依衛福部疾管署「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第7章「特定場域、身分個案防治重點」辦理,相關資訊詳見衛福部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頁(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結核病/重要指引及教材/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項下,並下載運用。

 

108學年

1090603  

府教體字第1090081991號

主旨:有關行政院核定衛生福利部撰擬之「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二期計畫」,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請各校依計畫內容配合執行結核病防治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0174號函辦理。
二、依該計畫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撰之「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辦理結核病防治,學校應執行重點如下:
(一)平時辦理結核病防治衛教,提升教職員工生之結核病正確認知與警覺度,並加強學生生活輔導,當有可疑症狀時,能及早就醫。
(二)配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強化室內通風、換氣及空調設備定期清潔等,以避免不良通風造成之疾病傳播。
(三)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於平時辦理咳嗽監測及入學/就職前之定期健康檢查,並建立體檢異常追蹤轉介機制,尤其加強對於來自結核病高發生率國家之外籍學生等之體/篩檢工作,並依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將結核病相關異常結果之個案回報予衛生主管機關,以進行後續追蹤,避免聚集事件之發生。

(四)當校園出現結核病個案時,應配合衛生單位辦理疫情調查、接觸者調查與檢查及相關處理作業,並依專家室內空氣品質評估結果,改善相關設施,以降低疫情之擴大並避免疫情再度發生。
三、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結核病/防治政策項下)下載。
四、「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出版品/圖書/項下)下載或至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資料下載區)下載。

 

107學年

1070920府教體字第1070141561號

主旨:為早期發現結核病人,避免校園群聚感染,請學校將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之教職員工生名單及追蹤複查結果,提供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俾利確認並進行後續相關之防疫作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08379號函辦理。
二、該署106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40881號函(諒達)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修正版暨各縣市校園結核病防治聯繫窗口名單在案。

三、請學校確實依前揭流程,於辦理新生/定期體檢胸部X光檢查,發現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活動性肺結核有空洞、活動性肺結核無空洞、活動性肺結核肋膜積水、疑似肺結核、X光結果為「其他異常」且診斷結果說明含「肺浸潤」等),通知學生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以早期發現結核病人,避免校園群聚感染。

 1080527衛疾字第1080011903號

主旨:本局謹訂於108年6月4日(星期二)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6樓多媒體禮堂辦理108年度『結核病防治研習會』,請轉知貴轄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度結核病防治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會課程內容、學分認證及報名事項,請參照附件辦理。
三、該研討會備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認證,請於當天到場簽到,並自行前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登錄。

106學年

1061124府教體字第1060167418號 校網 

主旨:為積極推動校園結核病防治工作,降低結核病聚集事件發生之可能性,請學校積極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共同執行結核病防治,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30920號函辦理。
二、依學校衛生法第10條規定,學校應依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並辦理體格缺點矯治或轉介治療。請加強建立健康檢查異常轉介追蹤機制,並請將新生/定期體檢之胸部X光片結果異常,且與結核病相關者之名單及追蹤複查結果,檢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俾利衛生主管機關協助確認已完成異常追蹤,以避免疏漏。
三、另依學校衛生法第21條規定,學校之籌設應考慮相關環境影響因素,針對校舍建築通風,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標準。由於校舍通風不足可能造成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本年9月5日邀請專家及教育部召開「校園結核病聚集事件與建築通風討論會議」決議,請學校注意校舍通風情形並改善,執行重點如下:
(一)教室著重散熱,三點原則-封閉空間至少開一扇窗,且窗縫至少1個拳頭寬、學生左右座距間至少有1個人寬、衣著以寬鬆為原則。
(二)校園舊建築地下室、講堂、專科教室等,如為密閉式空調系統,無法自然通風,應採機械式通風。
(三)校園新建物應以自然通風為設計方向,減少「多重門」封閉設計,請將室內通風納為新建物重點審查項目。
四、檢附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1份(如附件)。

 1061218府教體字第1060178801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學校新生體檢/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修正版暨各縣市校園結核病防治聯繫窗口名單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40881號函辦理。
二、為早期發現結核病人,避免校園群聚感染,須要衛生單位與教育單位共同合作,爰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0條、第4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學校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

未經醫師診斷或檢驗者,應於24小時內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醫師以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應依該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報告當地主管機關(結核病為第三類法定傳染病,應於1週內完成)。
三、爰請各校依旨揭流程,於辦理新生/定期體檢胸部X光檢查(國中、小視需要辦理),發現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活動性肺結核有空洞、活動性肺結核無空洞、活動性肺結核肋膜積水、疑似肺結核、X光結果為「其他異常」且診斷結果說明含「肺浸潤」等),通知學生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聯繫窗

口名單請參閱旨揭名單。

附件:追蹤流程表聯繫窗口名單

 104學年

1050128衛疾字第1050001820號 1/28寄 新竹市衛生局郭美伶小姐03-5355191#222

主旨:謹訂於105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時25分假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13樓國際會議廳辦理「2016世界結核病展望標竿學習研討會」,請轉知貴轄院(所)內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該研習會課程內容、學分認證及報名事項,請參照附件辦理。
二、該研討會備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認證,請於研習會當天到場簽到,並自行前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登錄。

1050607府教體字第1050091090號

主旨:有關本市衛生局於105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分院6樓多媒體禮堂,辦理105年度『結核病防治研習會』,請鼓勵學校護理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05年6月3日衛疾字第1050010701號函辦理。
二、該研習會課程內容、學分認證及報名事項,請參照附件辦理。
三、該研討會備有護理人員教育積分、感染管制學會學分、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於研習會當天到場簽到,並自行前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登錄。(https://lifelonglearn.cpa.gov.tw/)。

1050614府教體字第1050093557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定於本(105)年7月28日至29日及8月18日至19日辦理本年度結核病防治教育訓練案,請學校護理人員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出席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66846號函辦理。

1050801府教體字第1050116351號

主旨:為落實校園結核病防治,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以維師生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84554號函辦理。
二、邇來校園出現結核病疫情時,常因親師生對結核病防治缺乏正確認知,而引起恐慌,進而影響疫情防治工作之進行,有鑑於此,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02年合作編印「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附件1),該書除提供結核病的基本知識、防治觀念、校園發生結核病疫情之處置流程外,亦有過去校園結核病防治之實務經驗提供參考,爰請善用該書,該專書前已發送各校,電子檔並置於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供瀏覽下載運用。
三、建請學校將結核病防治教育納入學校行事曆,可配合每年3月24日世界結核病日定期宣導,平時亦可透過各種管道加強結核病之衛教宣導及咳嗽監測,並落實健康檢查後之追蹤管理。另衛生福利部已編製結核病防治相關宣導參考資料,與校園結核病防治宣導有關之參考資料(詳如附件2)。宣導內容可包括結核病如何傳播、結核病的症狀、接觸者檢查的重要性、如何自我健康監測(結核病簡易七分篩檢法,附件3)、

有咳嗽症狀配戴口罩、咳嗽超過3週儘速就醫等,建議宣導方式如下:
(一)利用各項主管會議:如主任及組長會議或校內相關會議等。
(二)納入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進修課程:如各領域共同時間或教學研究會、國小教師週三下午進修、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相關研習等。
(三)適時融入課程教學:如國中小「健康與體育」、高中職「健康與護理」等。
(四)利用相關活動:如週會、朝會、校慶、大型活動、家長日、家長代表大會等相關活動。
(五)國小透過家庭聯絡簿、給家長一封信轉知家長。
四、倘發生群聚事件,請學校應配合當地衛生單位推動防治措施(包含協助疫情調查、接觸者檢查、衛生教育說明、環境評估等),作業流程請參考「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第14頁。

衛生組:

擬:1.知悉,依函辦理。
2.內會 健康中心。
3.敬會 課研組長。 

   103學年

1040216衛疾字第1040002519號

主旨:謹訂於104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假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13樓國際會議廳辦理「2015世界結核病展望標竿學習研討會」,請轉知貴轄院(所)內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該研習會課程內容、學分認證及報名事項,請參照附件辦理。
二、該研討會備有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認證,請於研習會當天到場簽到,並自行前往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登錄。

雅琳阿姨因一人上班無法與會

1040731府教體字第1040116031號  校網 

主旨:有關行政院核定衛生福利部撰擬之「我國加入WHO2035消除結核第一期計畫」,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請依計畫內容配合執行結核病防治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83897號函辦理。
二、依該計畫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撰之「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辦理結核病防治,學校應執行重點如下:
(一)平時辦理結核病防治衛教,提升教職員工生之結核病正確認知與警覺度,並加強學生生活輔導,當有可疑症狀時,

能及早就醫。
(二)配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預先強化通風換氣及空調設備,以避免不良通風造成之疾病傳播。
(三)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除於平時定期針對校內教職員工生辦理咳嗽監測外,亦能定期健康檢查,建立檢查異常者之後續轉介就醫追蹤流程,以及早偵測校園結核病個案,避免衍生聚集事件。
(四)鼓勵入學/就職前及定期之體檢,並建立體檢異常追蹤轉介機制,尤其加強對於來自結核病高發生率國家之外籍學生等之體/篩檢工作,以防止校園傳播之可能性。

(五)當校園出現結核病個案時,應配合衛生單位辦理疫情調查、接觸者調查/檢查及相關疫情處理,並由專家進行室內環境通風之評估,以降低疫情之擴大並避免疫情再度發生。
三、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結核病/政策法規/防治政策項下)下載。
四、校園結核病防治專書」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結核病/校園防治專區/醫藥衛生單位適用項下)下載

校園結核病白皮書.pdf 5.91MByte 下載附件 

102學年 

1030303--1030323週日新竹縣結核病教育訓練  1030813竹東TB研習

1030304結核防治做得早,民眾安心沒煩惱日前新竹市某機關通報1肺結核個案,新竹市衛生局接獲後立即採取相關的防疫作為,衛生局強調,結核病人只是生病了,經專業的醫師評估治療,規則服藥滿2週就不具傳染力,而完成療程後是可以治癒的,因此,請民眾不用恐慌,也不要歧視病人、把結核病人標籤化。 
衛生局於3月3日接獲醫院通報後3月4日於該單位辦理接觸者檢查說明會,為解除大眾的疑慮並給予民眾正確的知識,該局訂於3月6日在市政府綜合大禮堂辦理結核病防治衛生教育,歡迎民眾踴躍參與。衛生局也持續後續的防疫事項與追蹤管理,亦建立防疫專線5737990提供諮詢。許市長對於衛生局的快速反應處理表示肯定。 
衛生局表示,肺結核是可以治好的,只要連續規則服藥6個月以上即可,希望藉由市民的參與,早期協助社區潛在的結核病患就醫治療,並建立民眾正確的防疫觀念。也呼籲各機關團體,職場若發生結核病之案例,不必驚慌只要與防疫單位配合完成各項防疫事宜,與指標個案共同居住者:如家人、親密友人或依可傳染期一天相處8小時以上及相處累計達40小時以上之人員都將列入接觸者,須進行接觸者檢查。 
傳染病的新增及傳播已經是全球性的活動,台灣近年來肺結核發生個案每年都在一萬三千人,發生率為十萬分之53,新竹市102年確診個案數154人,發生率為十萬分之36,遠低於全國的平均,只要保持正確的預防觀念並配合投藥計畫,結核病並不可怕。 
新聞資料提供: 新竹市衛生局 連絡人: 疾病管制科呂淑雅 
聯絡電話: 03-5723515轉217

1030815府教體字第1030153618號主旨:為維護學校師生健康,請各校務必落實健康檢查異常轉介追蹤機制,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8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84656號函辦理。校網 

二、近來,時有學生於校園體檢發現胸部X光片結果異常,因未即時轉介追蹤,而引發後續之校園結核病聚集事件;為避免造成師生及家長恐慌,維護結核病個案之隱私、工作權及就學權,兼顧師生健康,請學校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加強對教職員工生之宣導及衛教,並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及結核病個案追蹤管理機制;並請配合衛生福利機關,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結核病指標個案之接觸者資料調查及檢查工作,避免校園發生群聚感染情形。 

三、有關校園結核病防治宣導,本府將列入「104年度校務評鑑-學校衛生部分」指標項目參據,以強化校園結核病防治事項。 

四、檢附教育部上開函文及相關附件影本1份。

校園學生體檢異常後,未即時追蹤介入而衍生校園聚集事件之案例

主旨:為維護學校師生健康,請各校務必落實健康檢查異常轉介追蹤機制,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8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84656號函辦理。二、近來,時有學生於校園體檢發現胸部X光片結果異常,因未即時轉介追蹤,而引發後續之校園結核病聚集事件;為避免造成師生及家長恐慌,維護結核病個案之隱私、工作權及就學權,兼顧師生健康,請學校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及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加強對教職員工生之宣導及衛教,並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及結
核病個案追蹤管理機制;並請配合衛生福利機關,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結核病指標個案之接觸者資料調查及檢查工作,避免校園發生群聚感染情形。三、有關校園結核病防治宣導,本府將列入「104年度校務評鑑-學校衛生部分」指標項目參據,以強化校園結核病防治

CDC至教育部

主旨:有關本署接獲數起學生於校園體檢發現胸部X光片結果異常,惟未完整追蹤,爰請貴部惠予提醒及督導各級學校應
加強/建立健康檢查異常轉介追蹤機制,請查照。說明:一、邇來,地方衛生單位迭次反應,學生雖有接受學校安排之健康檢查,且結果異常,然因未即時轉介追蹤,致引發後續之校園結核病聚集事件,除影響學生健康,且衍生後續嚴重學校安全問題,若媒體知悉,恐學校亦負有相關責任恐被追究。倘能即時介入追蹤,除能使結果異常者及早接受治療外,並能避免其他學生受到感染,甚至發病。二、鑑於結核病為一空氣傳染之疾病,為維護學生健康之重要議題,建請貴部提醒各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檢查異常者轉介追蹤機制,並確實追蹤異常者就醫狀況,以提升學校衛生及促進教職員工生之健康。另建請貴部於學校相關經費補助或評鑑考核制度中將結核病防治納入評分。

 府教體字第1030153592號主旨:基於促進學校教職員工生健康之實益,減少校園結核病事件發生,請各校自主辦理教職員工定期X光檢查,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387日臺教人()字第1030038022號書函辦理。二、原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改制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資料顯示近2年來校園教職員工發生約60例之結核病個案及多起校園聚集事件,造成學生族群健康受到威脅,致校園受社會輿情壓力,影響後續之防治工作執行,為即早預防,爰請自主辦理教職員工定期X光檢查。三、檢附教育部原函乙份供參。

1000507有關學校師生若經衛生單位通報為開放性肺結個案之相關因應措施,請參考附件

1030313「世界結核病日展望標竿學習研討會;散播防疫種子」

為響應世界結核病日、政府結核病十年減半計畫以及落實提昇結核病患醫療服務品質之理念,新竹市衛生局與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一同合作,於3月14日辦理「2014年世界結核病日展望標竿學習研討會」活動,邀請桃、竹、苗四縣市的醫護人員、感染管制人員、個案管理師、送藥關懷員、校護與廠護共同參與來對抗結核病!
依據疾病管制署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結核病通報14,949案(確診11,417案),而每年也有多起校園、職場員工罹患結核病之案例。故今年邀請各相關人員參加研習,強調結核防治由個人做起,並逐步影響周邊朋友,散播校園、職場防疫種子。
傳染性結核病是透過空氣傳染,病人若未接受完整治療,受害的多半就是親近的家人。所以為了自己與家人的健康,如果罹患結核病,一定要按時投藥。而根據過去經驗顯示,每治癒一個結核病患,形同保護週邊十到十五個人不受傳染,效果非常良好。
新竹市衛生局代理吳局長青雲指出,結核病並不一定會傳染,只有痰內帶有結核菌的結核病才會傳染,一般單純肺外結核的病人就不具傳染性,因此民眾不需恐慌,只要保持正確的預防觀念並配合投藥計畫,結核病並不可怕。預防方法為多洗手、少出入公共場所,並且多運動、保持身體最佳抵抗力;如果出現三週以上的久咳不癒,就要趕緊前往醫療院所驗痰或者X光篩檢,確保自己遠離結核病威脅;民眾也可以透過簡易的〝七〞分篩檢法做自我檢測(1.咳嗽二週-2分2.咳嗽有痰-2分3.胸痛-1分4.食慾降低-1分5.體重減輕-1分),合計5分以上儘速至本市各轄區衛生所轉介就醫,以儘早發現治療。

新聞資料提供: 新竹市衛生局 連絡人: 呂淑雅
聯絡電話: 03-5737990

雅琳公假與會

1030403府教體字第1030088940號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製作結核病宣導海報1款,請各校逕行下載運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35903號函辦理。
二、實體海報已送至該部國民健康署健康九九網站;海報電子檔並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 > 傳染病介紹 >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 > 結核病 > 宣導素材 > 海報 > 摸透了結核病其實不可怕),請廣為宣導運用。
三、本次宣導事務聯絡窗口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楊小姐,電話:(02)23959825#3060校網

10305府教體字第1030111849號 7/19終身才開放報名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中華民國防疫學會辦理「103年校園防疫人員結核病防治教育訓練」計畫,請 貴校踴躍報名參訓,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防疫學會103年5月15日疫字第1030050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育訓練之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 訓練對象:公私立國中小以下學校(含特教學校),學校校長、老師、護理人員或負責傳染病防疫工作人員,每校以2名為原則。
(二) 地點及時間:新竹縣(一場次):103年8月13日(星期三);台大竹東分院(2F大講堂)。
三、 相關課程資訊,請至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cd.org.tw/)逕行報名,該場次共120人,額滿為止;為珍惜學習資源,報名後請勿無故缺訓。
四、 本教育訓練提供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詳實填寫報名資料,以利後續連絡事宜。
五、 參訓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課程備有午餐及茶水,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餐具。
六、 檢附「103年校園防疫人員結核病防治教育訓練」課程表(如附件)乙份。

1030530府教體字第1030116917號主旨:因近日校園結核病個案日益增多,為推動國中、小學生對結核病認知及加強校園早期發現結核病患,請學校配合本市衛生局衛教宣導及7分篩檢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衛生局103年5月27日竹衛疾字第1030010085號函辦理。
二、為早期發現校園結核病個案,以降低傳染力及校園群聚發生,請 貴校於宣導活動時發放肺結核衛教單張及簡易7分篩檢,以加強學生及老師對結核病的認知與早期發現治療。
三、請填寫103年校園宣導時程表(如附件),填妥後請交由各區衛生所結核病承辦人彙整。東區衛生所:黃亞菊小姐,連絡電話:03-5236158,北區衛生所:李珮語小姐,連絡電話:03-5353969,香山衛生所:林秀香小姐,連絡電話:03-5388109。

101學年 

1020620轉知府教體字第1020307525號重申學校師生若經衛生單位通報為開放性結核病個案,請確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函示內容辦理,務必落實個案追蹤管理,請 查照。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60094號函辦理。二、近來校園時有發生結核病通報案件,為維護全校師生健康及避免造成校園發生群聚感染事件,請利用各項集會加強結核病衛教宣導,並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99年10月14日衛署疾管核字第0990020472號函送之結核病相關因應措施(如附件)辦理疫情防治、監控及後續通報。三、有關結核病衛教宣導及防治資訊,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下載使用  公告校網

1020709校園結核病防治宣導之參考資料及建議宣導方式一覽表 校網  

100學年

6/3TT test陽性,X光無異常會建議預防性投藥但沒強制性

5/31  據該班導師回報,昨晚一位家長有問題電話諮詢。

全班34位,2位未交、有疑問得有6位,經電話向8位家長做說明後,皆同意做測試與X光檢查〈今不做衛生所表示仍需到衛生所補做〉

請大家對於傳染病勿過度恐慌,有確診者按時服藥、接觸者需做篩檢,平日培養抵抗力即可。

10:40-11:00於健康中心集合,先做說明再做TT test,6/3 11點衛生所到班看結果

5/27下午兩點半回報接觸疑似個案非開放性肺結核,痰液培養保持陰性〈開放性者:具傳染性 痰塗片 SMAER、痰培養陽性者就需隔離治療〉,疾管局為預防性考量決定做預防性接觸者擴大檢查。〈不具傳染性: 痰塗片痰培養陰性、肺外結核病〉

 

    1000530 8點30衛生所到校向主管及導師說明  15:20-15:45班級宣導〈同意書5/31 9:00回收〉

    1000531TT test結核菌素測試(5/27下午四點五十確認日期),6/13胸部X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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