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
蔡志鏗/國小校長(臺北市)
自從教師法規定「教師可以拒絕與教學無關的事務」後,學校教師紛紛撤離校外的交通導護,專心致力於校內教學工作,對教學專業與教師形象確實有正向的助益,但事關學生上下學安全的交通導護,卻從此出現大漏洞。
揆諸各校在安排導護工作上的難處,很幸運的,筆者服務的學校沒有這項困擾,學校自創校之初,所有校外交通導護工作就採取「全體家長總動員,班級輪流負責交通崗」的作法,八年來運作相當順遂,透過公平、公開的方式排班,家長配合度高,鮮少有怨尤和投訴。
本校的導護工作採「雙軌制」,每個交通崗配置一名訓練有素的導護志工,負責吹哨指揮的主要工作,另外搭配四名的班級導護家長,一年級到六年級的家長都負有擔任導護的義務。至於各班級的導護人選,則由班級的班代表協調產生,根據個人的實地觀察,每次輪到的班級都能準時站崗,而且經常有人手「過剩」的現象。級任教師也會定時到導護崗,向家長問候或寒暄。
導護工作可能是燙手山芋,也可能是紛爭的導火線,但在教育的第一現場,我親身感受到迥然不同的寶貴經驗,導護工作成為學校和家庭、教師和家長間密切關係的催化劑。所有的家長「犧牲小我」,大家一起站崗導護,學校就沒煩擾。
用心呵護學生安全(97年11月7日)∵∴∵∴
徐鴻文/國小教師(臺北縣)
學校導護工作由早期校內教師擔任,一直到今天慢慢改由愛心義工家長參與,教師回歸正常教學工作,這是時代進步,親師合作良好的典範。
前陣子輪到筆者擔任導護工作,負責一個丁字路口,這個路口離學校遠又很複雜,當綠燈行人可以過馬路時,正是另一頭車子要過來,所以學童過斑馬線也不安全。我的作法是不與車爭道,綠燈先讓車輛通過,等到沒車時再讓學生過,有時車多,甚至要等到下一個綠燈,這時學生一臉疑惑的看著我,似乎在質問我:「為什麼綠燈不能過?」我心想:「臺灣的開車族、機車族何時才能學會禮讓行人?」
路口收崗時間一到,只見一群學生姍姍來遲,有時為了等這些學生過馬路,我晚回學校被關在鐵門之外,得繞過半個校園圍牆才能回校。我能理解,值勤教師和交通隊學生也急著回家,怎能等得了我一時片刻,只是,萬一哪天我急著回校,放任姍姍來遲的學生不管,出了事將是我一生最大的遺憾。對此,我甘之如飴。
我把導護工作當成做善事,畢竟,教育是良心事業,若是沒了良心,沒了教育,我看不到國家未來的希望。
教導學生行的安全(97年11月11日)∵∴∵∴
陳功偉/國小教師(桃園縣)
當你走在路上,看到一群少年霸氣的騎著腳踏車,卻無視於紅綠燈的存在,你會不會義正詞嚴的告訴他們騎車要注意安全?當你走在人行道,看到嬉戲的孩童無視路口的車水馬龍,任性的狂奔穿越馬路,你會不會好心的告訴孩子要注意對街來車?
學校是社區的一部分,讓學生在安全的環境長大,除了要營造安全無死角的環境,也要教導學生「行的安全」,從學生本身做起,懂得遵守交通規則,這難道不是教育嗎?
每每看到校園導護工作乏人問津,或者某某學校指稱導護工作不是教師的責任,或學校為了安排導護工作而引起爭執,內心總是無限感慨。僅僅只是護衛學生上下學這段路都這麼困難,那我們如何營造完善的學習環境呢?
偉大的教育理念不在書本上,不在課程綱要上,也不在課堂上,而是在生活的實踐。讓學生健康平安的長大,是我們責無旁貸的事情,與其爭辯責任與義務,不如放下執著,著眼於更高的境界。
建立制度 各司其職(97年11月11日)∵∴∵∴
吳明錦/國小教師(臺北市)
以往小學教師的工作像是大雜燴,教學、管教、輔導,甚至家庭親子衝突等,教師都必須扮演亦師亦父的功能。然而,隨著社會變遷,教育工作日益複雜,走向專業導向與分工合作,已是必然趨勢。況且,今日學校教育生態環境已是由家長會、教師會與學校三足鼎立支撐。
愛護自己的孩子是天性,幫助別人的孩子是要培養的。期待學校教師包辦一切工作,不僅不合時宜,且分身乏術。建立良好的制度,讓教師專心教學,輔導每個學生,家長花一點時間與精力關心孩童,形塑孩子社會服務楷模。
教師的職責是教學與輔導,校內學生安全工作,教師責無旁貸;家長會協助學校處理校園外事務,建立制度,各司其職,才能改進教學品質及學習環境。
家長會可成立護童專案,並發起募款,自由認捐,用這筆經費聘專人擔任導護工作;無力或不想出錢的家長,則撥出時間擔任交通導護,一起守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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