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5/6接獲家長電話反應,因近視配戴眼鏡孩子被同學取笑,請老師再行機會教育,「請持續愛護自己的靈魂之窗外,若因為視力不良有點散瞳劑的小朋友要有耐性點藥〈無類固醇不會引起青光眼之虞〉,經醫師建議需配戴眼鏡或因咬合不正配戴矯正器的同學,莫因外表的變化而感到與別人不一樣喔!要肯定自己有獨特的其他優點,同學們更不能因此取笑接受眼科或牙科矯治的同學!接受矯治的方法是不讓視力或牙齒健康更惡化!若有點散瞳劑有畏光或長時間在戶外上體育課的老師更需配戴適宜的太陽眼鏡保護眼睛,並不是為了漂亮帥氣而配戴」。
以下摘自網路文章:
在早多年前,在一間學校裡有一位公認為開朗,樂觀的男同學,他有胖胖的身型,不介意自己的缺點,還經常拿出來開玩笑,所以到人人都很喜歡他。但是有一天突然收到他的死訊,眾人都十分驚訝,不敢相信,而且男同學是死於自殺的,這更令人難以置信。同學們深信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一定是遭人謀殺。最後經警方一再證實後,他確實是死於自殺,而且還遺下一封遺書,書中的內容是說這位男同學其實並不如大家眼中開朗、樂觀的人,他不是不介意自己的缺點,相反他是十分介意,比任何人都介意。所以他為免別人取笑他,於是每當他覺得別人想拿他來取笑的時候,他都快人一步拿自己來開玩笑。久而久之心中的介意和不快漸漸形成一個氣球,最後便爆發了,所以才會自殺。那時在場人士聽完之後無不感到內疚和惋惜,因為同學們實在想不到原來惜日這位好同學會因為這些眾人認為是開玩笑的說話而自殺。
我告訴你知並不是因為要諷刺或責備你曾取笑過別人,因為我自己也曾取笑過別人,所以我根本不是這樣意思,我只是希望你銘記著這個故事,當你去取笑別人或拿別人來開玩笑的時候,請你回想起這個故事,也想想被取笑者的感受。雖然他不會像故事中的同學自殺,但難免會在他心靈上留下傷痕。你該不想成為這傷痕的兇手吧?
為免你成為那些同學們的其中一位,請你複製給10個或以上你曾取笑過的人,雖然不確保這方法能否填補被你傷害過的心靈會痊癒,而且你不是他,你不會知道你這行為會對他造成多大的傷害,但只少可讓那傷痕不再滴血。然而請不要去質疑剛才的故事是真是假,因為目前你有比質疑故事真假還更重要的任務,若然你也不希望你的朋友會加入成為那些同學們的成員的話,請你也轉奇給你的朋友。希望你往後說話之前先想想你所說的說話會不會對對方造成傷害。最後我想說的是這並不同以往的玩弄人的信息,我是十分認真的,請務必轉寄出,這對你和你的朋友都有益處,相信我吧!-- 一位高中生的網路心情故事

1060919獨家》對不起!33年後的同學會大家忙著說抱歉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33年後首次開國小同學會不是新聞,但是參加同學會的人,卻逐一與1位女同學擁抱致歉,可說是絕無僅有。這個同學會是33年前台中市北屯國小六年七班畢業班所開的,30名參加的同學一起感動與懺悔的淚水。

用了很多力氣幫忙找到失聯33年國小同學的,是任教國立中興高中的賴香君,還有她的同學陳芳琪,兩人決定合力找到班上的同學,然後開國小畢業後首次的同學會。因為同學有人搬家、換電話,即使當時的導師廖老師也幫忙打電話找尋,但是找到的人很有限,最後想到請台中市龍井戶政所的人員幫忙,戶政所找到後,會請對方考慮要不要主動回覆同學的電話或回信聯絡,就這樣才找到分散在國內外的45名同學,並有30人答應參加同學會,其中1人就是大家最希望見到的許同學。

賴香君說,我們班真的很感謝龍井戶政所的為便民服務,還寫了信去市府感謝該所的幫忙。

這位讓同學最惦念的許姓女同學,在小五、小六時,是班上同學欺凌的對象,家境不好,長得也不出色的她,被男生取了ET的外號,經常捉弄她,把椅子挪走讓她摔到、排路隊時在後方飛踢掉其書包…,男生欺凌她,女生則不敢挺她,怕也被男生當成同夥霸凌。

「當我當了老師後,才知霸凌的可怕,可能會摧毀一個孩子!」,賴香君常常想起國小時未能幫許同學一把,內心充滿歉疚,無獨有偶,很多同學對國小的記憶,都留在「班上霸凌許同學」。

這次同學會的超級任務就是找到許同學,並說服她來參加同學會,讓同學有機會跟她道歉。其中一個男生侯智銘更發願「許同學來,我就理光頭來跟她道歉!」。

賴香君說,上月22日開同學會,許同學不但參加,還感謝同學邀請她來,更說「這些年好想念大家!」,而包括理了光頭的侯智銘,每個與會的同學都一一與許同學擁抱,誠懇地跟她道歉。

許姓同學當天的態度始終溫暖,她說:「其實我早就原諒同學們,因為知道那時大家只是年紀小不懂事!」,她的話讓同學們又哭成一團,賴香君說,會後大家都笑說這是「眼淚最多的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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