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好奇看著有哪些獎勵品  校網

1040905志工團小蓮媽媽與玉蕙老師協助完成即將登場的【榮譽表現制度~獎品兌換】的前置作業,希望今年的小朋友能在品德上有更好的表現,為自己心愛的獎品而努力爭取。也感謝未來協助執行兌換工作的志工團夥伴們,感謝您們,有您們真好~相簿

 

一、依據:本校生活教育輔導活動工作計劃。

二、目的:

(一)激發學生責任心和榮譽感,建立學生自信心和成就感,並培養學生積極進取,奮發向上以及勤儉儲蓄的好習慣。

  (二)從獎勵中強化學生自發性的實踐良善行為,進而培養良好生活習慣以及建立正確人生態度。

  (三)建立良好師生關係,創造快樂和諧的教室氛圍,以提昇本校生活教育輔導功能。

三、實施原則:

  (一)利用正增強原理,實施積點漸進敘獎制度。

  (二)重視品德教育及群己合作教育之表現。

  (三)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參與,共同擔負鼓勵良善、正向管教之責任。

  (四)獎勵制度遵循勿濫勿苛原則,以期發揮正面鼓勵之效果。

  (五)強調『品德教育從小做起』的觀念,教導學童『勿以善小而不為』,並

        說明獲得嘉獎的標準。

 四、獎勵事蹟:(依照各處室標準給付)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處

級科任老師

家長會與志工團

  1. 1.   會主動和校長及貴賓打招呼,或自動彎腰撿垃圾者,可得1點。
  2. 2.   寫文章作品登上國語日報、國語週報、人間福報等各類報紙、刊物,可得10點。
  3. 3.   閱讀課外書籍或文本,可以進辦公室和校長分享15分鐘者可得5點,分享10分鐘者可得4點,分享5分鐘者可得2點。

 

項目

*語文競賽類

*音樂比賽類

*本土語類比賽(含歌唱、寫作、童謠、童詩、海報設計、客家藝文競賽等….)

*寫作類(聯合盃作文、竹塹文學、溫世仁….等)

*美術比賽類(美展、圖書畫、海報設計…等)

*科學比賽類(新竹市創意競賽、科展…等)

*閱讀類(閱讀擂台、說故事、書香天使、書香班級…等)

*全國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15點

第2名14點

第3名13點

其他等第12點

參與獎11點

*市級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10點

第2名9點

第3名8點

其他等第7點

參與獎6點

*校內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5點

第2名4點

第3名3點

其他等第2點

參與獎1點

*動態閱讀

有獎徵答獲獎者2點

*其他活動或代表

書香天使代表5點

書香班級代表5點

*投稿獎勵

投稿榮獲刊登(校外)10點(校內)5點

  1. 1.   優良事蹟上週報者每週可得2點。
  2. 2.   參加團隊者每週可得1-3點。參加團隊比賽再得3點。獲獎再得3點。
  3. 3.   糾察隊員、環保隊員、健康小天使、小幫手每週可得1-3點。
  4. 4.   參加學務處自辦競賽可得2點,如有獲獎則加倍給點數。
  5. 5.   兒童朝會上台分享可得3點。
  6. 6.   其他懿行美德可得2點。
  7. 7.   跳繩一週可得1-3點。

8.口說好話(如: 謝

   謝、對不起、你

   好棒、老師早

   等等,一週加1

   點)

 

*全國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15點

第2名14點

第3名13點

其他等第12點

參與獎11點

*市級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10點

第2名9點

第3名8點

其他等第7點

參與獎6點

*校內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5點

第2名4點

第3名3點

其他等第2點

參與獎1點

 

**每週可得1-3點是指,如果表現普通、出席紀錄不佳得1點、表現普通、出席紀錄3次以上得2點、表現優良、出席紀錄5次得3點。**

1.發現校園工務毀損通報總務處維修可得1點。

2.發現破壞校園公物之人(若屬實),通報總務處可得2點。

3.擔任總務處之

公務每次表現

優良者可得2

點。

4.志願認養學校花

  草樹木或花圃者

  〈包含澆水、拔

   草、施肥、維

   護等〉,一週

   可得

   1-5點。

 

 

  1. 1.   優良事蹟上週報者每週可得2點。
  2. 2.   參加團隊者每月可得1-3點。參加團隊比賽再得3點。獲獎再得3點。
  3. 3.   參加愛心小老師等每次可得1點;每月可得4點。
  4. 4.   參加輔導處自辦競賽可得2點,如有獲獎則加倍給點數。
  5. 5.   兒童朝會上台分享可得3點。
  6. 6.   其他懿行美德可得2點。

 

*全國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15點

第2名14點

第3名13點

其他等第12點

參與獎11點

*市級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10點

第2名9點

第3名8點

其他等第7點

參與獎6點

*校內比賽(個人與團體皆採計)

第1名5點

第2名4點

第3名3點

其他等第2點

參與獎1點

 

1.一週五日每天運動

  30分鐘者,可得

  1-3點。〈要老師

  或家長在聯絡簿簽

  章證明才算數〉。

2.上課認真、懿行美

  德符合老師期許者

  一日可得1-3點。

  (每日最高3

   點) 。

  1. 1.   參與家長會與志工團舉辦的活動就可得點數(最高3點) 。

 

五、榮譽層級:(一)初級:口頭獎勵即可。

              (二)進階:登記點數於集點簿。

 

六、實施方式:(一)行為表現合乎獎勵事蹟之一者,由師長親筆簽名於榮譽集點

                    簿一次。

              (二)每月擇最後5個上學日為點數兌換獎品日,表現愈優異則可兌換愈大獎。

         

七、實施附則:(一)全校師長皆可在集點簿上親簽給點。

              (二)校長最高權限1-10點,主任最高權限1-5點,導師與科任老師最高權限1-3點。

              (三)功過得以相互抵消。

              (四)表現優異紀錄卡採一年級至六年級單學年累計運作,所獲之

                    獎勵應妥善保存,記滿收回,再行換發,如有破損或遺失

                    者,補發需工本費20元。

              (五)若發現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獎勵者,則予以收回並取消其所得

       之獎勵,並酌扣20點點數,以為懲戒。

八、經費:獎品由家長會相關經費勻支。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並於校慶日開始實施。

十、本辦法如有更動,請以校網最新公告為主。

 

     生教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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