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琳阿姨我在網誌上很少會提到有關死刑廢不廢除,今天讀報看到這位讀者寫得太深得我意了,或許在白色恐怖的時代才沒有人權有可能誤判或被栽贓。但是,會因罪大惡極一再更審到罪證確鑿,我覺得惡行重大為啥還替他們考慮到人權。法務部長不是劊子手,他是慰藉被害人家屬的最後一道良藥。即使受刑人最後受到宗教感化而後悔,那已經不是純真的懊悔。台灣社會法治已失調若還讓爭取受刑人人權凌駕同情甚至亂情標榜崇高原諒之情,那不是我們要的,需要揚善的是那些在八八水災或是國道走山中救災的無名英雄,那才是崇高的精神。
熱門話題-殺雞儆猴 死刑不能廢除2010-05-02 中國時報 【愛家人/台南(家管)】
2010-05-02 中國時報 【愛家人/台南(家管)】
 我是主張不能廢除死刑,原因很簡單,國人的法制觀念太薄弱,光天化日下公然犯案時有所聞,高官貪汙犯罪,罪證確鑿還能睜眼說瞎話…此乃社會亂象,再廢除死刑,豈不讓作奸犯科的人更加肆無忌憚!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嚴峻的法制來保障小老百姓的生存權利。死刑不能廢,但應審慎行之,起碼有以一擋百,殺雞儆猴的嚇阻作用。
 有些人打著維護人權的高風亮節,自私地堅持自己高尚的理念,罔顧多數人的心理恐懼,我個人不敢苟同,敢問這些人權團體的成員,是否有親愛的家人曾被不人道對待乃致喪命的傷痛記憶,如果有,您們可以更理直氣壯的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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