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學校需要加強防疫措施及衛教宣導有那些?
A1. 停課僅為防疫手段之一,最重要的防疫措施包含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學生如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敏引起之流鼻水)應立即就醫並在家休息,勿到校上課。
Q2. 為何建議同一班級中「3天內」有「2例」流感病例才停課?
A2. 一般而言,人們感染流感病毒後,經過2至4天的潛伏期才會發病。因此,若同一班級在3天內有2位學生發病,可能是同一波傳染,代表病毒可能在同班同學中流傳,故建議此時可採停課來降低病毒傳播狀況。
Q3. 為何建議停課「5天」?
A3. 因流感潛伏期多為2至4天,故停課5天,大部分潛在之感染者於此期間家中發病,可避免病毒在學校傳播。
Q4. 學校停課「325標準」,如何認定?
A4. 說明如下:
一、班級停課建議:學生/教職員工於在校期間出現症狀,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流感(無須開立醫師證明),並於3天(72小時)內,同班另有一名學生於在校期間出現症狀,亦為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該班級即達建議停課標準。倘學生於假日未在校期間或於家中發病且請假未到校上課者,則不列入計算。實例說明如下:
狀況一:98年8月31日(週一)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9月1日(週二)下午2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在3 天內),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該班即達建議停課標準。
狀況二:98年8月31日(週一)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9月3日(週四)上午11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超過3 天),該班未達建議停課標準。
狀況三:98年8月27日(週四)上午10時學校獲知某年級某班1名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8月29日(週六)下午3時獲知該班發現另1名學生,亦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在家中發病),該班未達停課標準。
二、 建議停課時間:停課5天(含例假日),自宣布停課起算5天。舉例說明如下:
狀況:循狀況一,98年9月1日下午2時獲知該班發現第2例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該校宣布該班自隔日停課5天,停課時間為98年9月2日至6日為止,98年9月7日復課,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三、 建議復課時間: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患者,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Q5. 學校在停課期間,需不需要進行消毒?
A5. 停課表示已有病例出現,因此學校的消毒工作可使用一般家用漂白水稀釋後,針對桌面、門把等可能被飛沫或手污染的物體表面進行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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