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血汗醫院 增1/3護理人力---1000426中國時報

聽聽勞工心聲▲大夜班護士平均要照顧15到30位病人。(本報資料照片)

   聽聽勞工心聲▲「勞工百願團」號召勞工在臉書提出主張,並邀集五一勞動節至行政院發聲。因心肌梗塞昏倒失憶的奇美醫學中心蔡伯羌醫師(左一),由妻子陪同參與活動。(文:朱芳瑤 圖:陳怡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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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理人力吃緊,常一人當數人用,日前引發民間團體批醫院如「血汗工廠」。衛生署擬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現行的病床及和護理人力比四比一,調整為三比一,推估全台護理人力將增加三分之一,預計年底前公告實施。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依現行的醫院設置標準,一百張病床的醫院,就需廿五名護理人力,但三班輪班加排休,換算下來,等於每名護士最多得同時照顧十六名病患。未來新制上路,每三床就須配置一名護理人力,也就是每百床的護理人力將從廿五人提高為卅四人,換算下來,每位護士頂多照護十到十二名病患。另藥師人力不足,衛生署也會邀集各界代表召開會議,做出共識。對於衛生署的新制,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祕書長呂月榮批評「這對現況不會有什麼改變!」新措施不僅無法改變現況,還低於醫院評鑑標準。 目前醫院護理人力設置有兩套標準,分別是「醫院評鑑基準」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她指出,病護人力比需達四比一是醫院是否得以設置的「最低標準」,也就是未達到此標準,醫院就不得開設。 另外,據現行的「醫院評鑑基準」,各級醫院定期接受評鑑時,病床與護理人力比,醫學中心須達二比一、區域醫院二.五比一、地區醫院四比一;白班每位護理員照顧病人數,需達一比八到十一位。她直言,據醫院評鑑基準,目前全台五十張病床以上的醫院,早就有七十六%達三床配置一護理人員的標準,直呼「新制比醫療評鑑標準還低!」      呂月榮還說,現實情況是醫院為通過評鑑,趕在評鑑前把人力找齊,護理人力真正達評鑑標準也僅有評鑑那兩天,但衛生單位平時督察卻用的是低標「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人力不足問題無法解決。 她認為,衛生署要改善護理人力吃緊,就不應有兩套標準,且應將護理人力更吃緊的晚班、大夜班護理人力比,都納入醫院評鑑的必要項目之一。

護理人員是...

1. 水電工:小姐,馬桶不通、電視開不了、電燈壞了

2.舉重選手:火災來臨時,一個人要扛兩支滅火器

3.指揮人員:火災來臨時,自己跑都來不及,還要指揮家屬病人怎麼逃

4.清潔阿嫂:小姐,地板濕了、小姐,有沒有拖把

5.出租人員:小姐,借個輪椅、借個點滴架

6.賣衣服人員:小姐,我要L的衣服XL的褲子、我要床單、我要棉被

7.打字員:每天每天都在打差不多的紀錄

8.情報員:把病患所有的不蘇胡,所有的不適告訴醫師

9.箭靶:被病人罵、被家屬罵、被檢查單位罵、被VS、NP罵

10.禮儀師:協助往生者更換衣服,整理面容

11.貼身兼隨傳隨到的傭人:倒尿、擦大便、換尿片、換床單

護理師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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