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402呼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指引:學校及托育機構

疾病管制局2013 4 5 日第1

1. 前言

學校及托育機構裏的學生及幼兒幼童,共用設備器具,彼此社交距近且接觸頻繁,是容傳播呼吸道傳染病的場所,再加上學生及幼兒、童是呼吸道傳染病的高傳播族群及高風險族群,故需要特別注意防範,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節、生病者在家休息等預防措施。各級學校及托育機構宜採以下防疫措施:

2.加強衛生教育

2.1 宣導內容包含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節、生病在家休息等。

2.2 宣導對象除學生及小朋友外,也應包含家長等主要照顧者及教職員工。

3.維持衛生環境

3.1 供應足夠的洗手設施及充足的洗手時間。

3.2 定期清潔學生、幼兒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如鍵盤、課桌椅、門把、公共區

域的公共用品、教具等,但要注意避免過使用消毒藥劑(有關消毒藥劑之使

用方法可閱「消毒劑使用指引」),並穿戴手套及口罩進清潔作業。

4.協助發生症

4.1 主動關心學生、小朋友、教職員工是否有急性呼吸道症

4.2 如發現有急性呼吸道症者,應讓其戴上口罩,置於單獨空間,並協助其

儘速就醫及返家休息。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之處,需獨空調,但

要保持空氣通。

4.3 宜由孕婦、慢性病患等人員照發生症的學生或小朋友,且照顧者在工作時間應配戴口罩,並勤洗手。

4.4 如住宿生病,除就醫外,於宿舍中應安置於與健康學生有所區隔之處,提供適當照護,直至症緩解後24 小時。

5. 加強通報作業

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處

6. 學生停課期間之注意事項

學校如決定採取停課措施,應注意以下事項:

6.1停課學生應再加人口密集性活動,如至補習班、安親班或加課後社團活動等人潮聚集場所。

6.2 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6.3 住宿生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並與健康學生區隔。

6.4 教師可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學生保持繫,並適時提供關懷及協助。

6.5 可視學校疫情況及校園空間,考擴大學生在校活動的距,方法如下:

6.5.1 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

方式授課。

6.5.2 擴大學生課桌椅之距,或將班級移至較大的空間,並保持空氣通。

6.5.3 將授課班級分成較小班級。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可考量利用電視、廣播、電話及網等教學方式,實施遠距教學,避免學生因停課致課業荒廢。平時也應規劃培訓代課師,當發生師因生病或請假等無法上課情形時,即派遣短期代課師接替教學工作,以確保學生教育之持續。

 

1020520--因應H7N9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

 

因應H7N9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
為因應H7N9流感疫情,並鑑於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畢業旅行即將到來,一百零二年度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是否辦理校外教學等活動,原則上由各校及幼兒園原訂行事曆本權責自行決定,倘經規劃辦理校外教學等活動,則各校及幼兒園應特別採行注意採行適當之防護應變措施,爰建議學校及幼兒園校外教學活動(包括畢業旅行、公民訓練活動、跨區活動或隔宿露營等),為維護學校及幼兒園師生健康,採行以下措施: 一、出發前 (一)成立應變小組,討論相關學生於活動期間送醫及退費機制(請依交通部中華民國101年7月17日交路字第1018200199號公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退費事宜)。 (二)班級因停課標準停課期間,該班不得參加校外教學活動。 (三)行前發放校外教學相關防疫措施注意事項,並請家長過目後填寫「校外教學相關防疫措施同意書」。 (四)要求住宿旅館事先做好環境消毒及採行相關防疫措施。 (五)參加人員應做健康篩檢(包括量體溫),生病師生避免參加。 (六)為預防H7N9流感,應注意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及維持手部清潔,如發生疑似H7N9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七)如經醫師診斷為H7N9流感,應於症狀緩解後二十四小時再參加集會活動,如果辦理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 (八)應事先暸解行程中各地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相關位置及聯絡電話。 (九)留下學生家長及學校人員緊急聯絡電話· 二、活動中 (一)避免接觸鳥、鴿、雞、鴨及鵝等飛禽;食用雞、鴨、鵝(包括蛋類)請務必完全熟食。 (二)為維護學生健康,於旅遊當中車輛及寢室安排,以車代班,同車同寢室、不跨車及不換車為原則。 (三)出發當日請參加人員事先於家中或學校量體溫,倘有異常,以不參加為原則。 (四)為提醒參加者注意防疫措施,得於明顯處張貼宣導海報,並於出發前再次宣導。 (五)交通工具上應備有防疫物資,例如含酒精乾洗手液、體溫計、口罩,並於每次上車前所有人員作手部消毒。
(六)如有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出現類流感症狀,須請其戴上口罩,並暫時留置於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或於車上作區隔,同時通知家長,必要
時就近就醫,直至其返家或就醫。可預先瞭解活動進行中鄰近之醫療院所,以便參加者需要時可協助安排就醫。 (七)文康活動,請避免安排長時問、近距離之活動,並於空氣流通之空間舉行。 (八)交通工具應保持空氣流通及車內環境整潔(例如不定期消毒)。 (九)所有參加人員皆應注意勤洗手、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衛生措施。 校外教學屬學校教學一部,為免因活動造成疫情擴散,最基本且最重要之防疫措施為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學生在家中休息。 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5條、托兒所及幼稚園改制幼兒園辦法第7條規定尚未改制之幼稚園、托兒所,依本要點有關幼兒園相關規定辦理。

1020529府教體字第1020064740號「因應H7N9流感疫情各級學校輔導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5月24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020063686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 查照。一、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063686C號函辦理。二、旨述作業要點電子檔請逕至「教育部資訊網」(http://www.edu.tw/)→「本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電子公告」或「相關網站」→「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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