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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30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將修改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性侵、學生打老師等案,學校要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及一級督考單位。教育部長吳清基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學生如果打老師,馬上移送法辦。教育部下午向媒體補充說明。校園霸凌事件頻傳,但學校通報校安中心都是輔導管教案,屬於丙級事件。教育部宣布,將修改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性侵與學生打老師或家長打老師,都列為甲級事件。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表示,甲級案件發生後,學校要在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及一級督考單位,並在2小時內通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警方也會受理報案。王福林表示,如果學校通報又處理得很好,教育部會獎勵;如果學校沒通報,媒體先報導,將扣縣市補助款,並列入校長考績。王福林指出,最近各界關注霸凌事件,從20日至27日下午5時止,總共有44件,其中校安通報統計39件,家長、投訴專線、少年隊和媒體等通報有5件。教育部資料顯示,通報案件中,依地區區分,以台南市5件最多,南投縣4件次之;若依學制區分,以國中13件最多,高職4件次之。9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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