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老師放下教鞭,許多人以為,零體罰等於零管教。南投縣發生一起國中生毆打老師案件,震驚教育現場的基層教師。教師很慌張,身處禁止體罰的校園中,面對學生的暴力行為,老師該怎麼辦?

2006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中的「校園零體罰條款」修法,同年12月27日總統公布,明確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台灣成為全世界第109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體罰有兩種,一種是身體上體罰,不當使用器具或肢體造成學生肉體的傷害或疼痛;一種則是心理上的體罰,在公開場合以嚴重傷害學生自尊心的方式責罰學生。他強調,體罰不等於管教,在「學生能夠負擔」的情況下,老師可依照校規,在合理管教範圍內,將學生留校察看或罰跑操場。

管教區別線模糊

即使教育部定義了體罰,在公開場合三令五申,校園裡仍頻頻傳出體罰事件,顯見教師從體罰過渡到零體罰時代中,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專業挑戰。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針對零體罰政策研究發現,人們逐漸體認體罰弊多於利,越來越多國家禁止教師體罰,改造不合時宜的文化,是國家對兒童人權維護的表現。

執行該研究的助理研究員陳星貝指出,《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條文並未明確定義體罰與管教的法律意義,一方面避免引起爭議,一方面則建立學生輔導與管教機制,以免教師因無法體罰,改採消極方式管教學生。

即使法條試圖避重就輕,陳星貝說,管教與體罰性質不同,教師管教方法有百百種,其中一種是體罰。從字面上看,管教與體罰容易區辨,實際認定卻有困難,需要教育部統一界定。

偏差行為難制止

日前南投縣爆發國中生毆打老師,讓校園暴力問題浮出檯面。一名高職鄭姓老師發起網路連署,希望在零體罰時代,讓外界看見老師的難處,為老師爭取合理的管教權。

鄭姓老師表示,在學生時期,許多人曾有被班上行為偏差學生「盯上」的經驗。當學生知道老師不能對自己「動手」,加上數位傳播科技的普及,老師試圖導正學生偏差行為時,卻遭學生警告:「小心我找人告你!」學生的威脅成為教師的集體恐慌。連署名單中,不少老師都有類似經驗。

鄭老師憂心,年輕具有教學熱忱的老師,容易在這種彷彿回到學生時期被人盯上的氛圍中,採取消極縱容的管理。鄭老師表示,許多孩子的偏差行為連家長都管不動,轉而向老師協助。如果老師不小心「管太嚴」,會被心疼的家長扯後腿,究竟管教的界限如何拿捏,考驗著零體罰時代下的老師。

爭取合理管教權

鄭老師說,「學生不怕老師」的現象最常出現在國中,這時期的學生適逢叛逆期,知道義務教育中,校規對他們可有可無,因為學校根本不敢拿他怎麼樣。

隨著尊師重道觀念在校園裡逐漸消失,鄭老師認為,校規應加強對學生行為的強制力,而非每當老師要學生罰站,學生立即回嗆,要老師別自找麻煩。體罰被無限上綱的結果,只會讓學生有樣學樣,更多老師選擇隱忍或逃避。

基層教師們要求,當教育逐漸走向沉淪,零體罰政策亟需配套,保障教師的合理管教權。鄭老師強調,教師爭取管教權,是希望結合家庭教育、法治力量,讓學生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網路連署目前人數達750人,鄭老師期待透過連署蒐集各界對零體罰政策的意見,讓大家看見基層教師面臨的困境。一旦連署人數破千,教師們可能會走上街頭,督促教育部制訂完整配套,還給師生安心學習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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