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國小視力保健宣導

 

幾乎所有的眼藥中都含有些許的防腐劑,以避免眼藥開封後細菌滋生。但開封後的眼藥,在四到六週後若扔未用完,也應丟棄,以免細菌過度滋生,而造成眼睛感染。從未開封的眼藥則可依照藥瓶標示的保存期限,來決定是否扔可安全使用。因為眼藥中的防腐劑也會對眼睛造成一些傷害,如角膜損傷,及結膜炎等。所以點眼藥不是〞有病治病,無病強身〝,而應該儘可能減少點藥的種類及次數。更要注意的是別人的藥,對你可能是毒。千萬別自作聰明以為症狀相似,拿別人的藥來點。或對別人慷慨解囊,到處拿自己的藥借給別人使用。還是要請眼科醫師診斷後再給予處方,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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