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學校未落實把關 疾管局憂疫情「燒成一片天」 防堵新流感 開學二周內是關鍵
2009-08-31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報導】
 為控制新流感疫情擴散,各級學校今天開始全面量體溫,並將採三二五原則停課,但各地傳出不同調。專家推估,開學二周內是防疫「關鍵期」,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林頂卅日語出驚人地說,若學校未積極配合落實防疫相關措施,疫情保證「燒成一片天!」
 今天開始,學生必須在上學前量體溫,若發燒超過攝氏卅八度,家長必須讓孩子請假在家休息;學校依據三二五標準判定是否停課。但如何判定班上同學是同時感染、要不要停課,學校和衛生單位解讀不同。
 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感染科主任王任賢表示,開學後防疫重點在從「前端」做好把關,學生進入校門前量體溫,有狀況者一概不准進入,應趕快回家休息。在校外被篩檢出來的學生不論有多少人,只要從源頭掌控好,就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當一個班級出現二名相互感染個案,即須停課,若無法釐清則由衛生局派員認定。
 台大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表示,發燒篩檢只能檢出一部分感染者,因為感染新流感,有十五%不會發燒,有人只是出現咳嗽或全身肌肉痠痛症狀,因此發燒篩檢會有盲點。
 他並表示,學生若沒發燒,但有咳嗽、肌肉痠痛等類流感症狀,都應在家休息,不要上學。
 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林奏延表示,新流感傳播很快,一個早上他就看了快廿個新流感小病童,傳染情況令人擔心,許多醫師同業都「皮皮剉」。他預估,開學後二周內是疫情擴散「關鍵期」,大家要有心理準備,面對可能更大一波的疫情。
 疾管局副局長林頂呼籲各級學校應積極與衛生單位合作,由醫師做專業判斷,只要出現類流感症狀,包括咳嗽、全身肌肉痠痛、極度倦怠,不限定是感染新流感,都符合三二五停課指標。
開學了 學生防疫全副武裝
2009-08-31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李書璇】
今天是開學日,對家長,學校和學生來說,也是宣告更嚴謹的防疫大作戰正式開始,北縣有國小學生一早就帶著媽媽準備的口罩,乾洗手,維他命和體溫計,把書包塞得鼓鼓的才去上學;到了學校,還不忘每節下課都去洗手;學校也嚴陣以待,不但仔細幫學生量體溫,也特別交代老師要注意學生們有沒有呼吸道的症狀,不敢掉以輕心。

開學了,就讀北縣小學四年級的林小妹妹,帶著媽媽準備好的口罩和乾洗手,還有提高免疫力的維他命C,準備上學去,對於防範新流感,她也很有概念,一天至少要洗八次手,不要用按電梯的手指去碰臉等等,另外為了怕學校的溫度計太多人一起使用,她也帶了媽媽幫她買的簡易型電子溫度計,因為媽媽有交代,要隨時量量自己的體溫狀況;全副武裝去上學,不過看到同學太開心了,打打鬧鬧,有時候忘了戴口罩,不過林小妹妹還是記得下課就要去洗手,還把體溫計分給隔壁的同學一起用,大家一起對抗新流感。

台北縣教育局表示,開學後北縣的停課標準從幼稚園,國中小,高中職到補習班,全都根據【325標準】,也就是3天內同1個班級包括流感請假在家學生在內,有2人以上的學生或老師,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行性感冒,就實行停課;民眾可特別注意的是,補習班部分如果停課,應依「臺北縣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31條規定,按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已繳費用。開學了,對學生,家長和主管單位來說,真正的防疫大作戰,現在才開始。
H1N1新型流感通報標準
臨床條件(Clinical criteria)
具有急性發燒呼吸道疾病(Acute febrile respiratory illness)(發燒超過攝氏
38℃),且其臨床症狀包括從輕微的類流感(influenza-like illness)到較為嚴
重的肺炎(pneumonia)等。
檢驗條件(Laboratory criteria)
經中央主管機關,檢出H1N1 新型流感病毒陽性,其檢驗方法*包括下列任何一
項:
1.real-time RT-PCR。
2.病毒培養。
3.H1N1 新型流感病毒中和抗體4 倍上升。
檢驗方法必須依照目前最新之檢驗指引進行檢驗。
流行病學條件(Epidemiology criteria)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曾經與確定病例或極可能病例具有密切接觸(close contact),即照護、
同住、或與確定病例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二、具有確定病例或極可能病例所在地區之旅遊史。
疾病分類(Case classification)
調查病例(Person under investigation):
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
極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符合臨床條件,且經檢驗為流感病毒A 型陽性,惟其亞型無法以季節性流感之
檢測方法分型或符合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或不明原因之急性呼吸道症狀
死亡之個案,與極可能或確定病例具有流行病學之關聯。
確定病例(Confirmed case):
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

流感併發重症
(1) 通報定義:出現類流感症狀後四週內,發生符合以下臨床狀況至少一項者:
a.肺部併發症(Pulmonary complications)且住院者;
b.神經系統併發症(Neurological complications);
c.心肌炎(myocarditis)或心包膜炎(pericarditis);
d.侵襲性細菌感染(Invasive bacterial infection);
e.其他(Others):非符合上述1~4項臨床症狀,但個案需於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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