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990512
一名天生患有心疾的國小學童手術後不久,還有一點心雜音,隨後在學校接受健康檢查時,心音檢查項目竟然被健檢醫師列為「過關」。見到孩子的健檢卡心音檢測被勾選「正常」,家長直呼不可思議,跑到學校質問:「學校的健檢會不會太粗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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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續辦學童心臟彩色超音波篩檢

【本報記者諸葛志一台中報導】心臟病可能是造成學童在校猝死的隱形殺手,為防止悲劇發生,台中市政府創先各縣市政府,自102學年度起於學生健康檢查工作針對國小一年級新生加作「心臟彩色超音波篩檢項目」,希冀早期發現病因,防止學童在校猝死危險。103學年度更已動用年度預算近400萬元,委託台中市霧峰區萬豐國小續辦理台中市103學年度國小一年級學生心臟彩色超音波篩檢招標採購工作,刻正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中。


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常務理事柯貞妃感慨,
▲教育部每年編列1.7億元補助國中小學生健檢,被基層校護
痛批「花錢了事」。圖為學校保健人員為小朋友檢查。(本報資料照片)
校護反應的個案,突顯學校健康檢查流於形式,健檢品質遭詬病已久,卻不見主管機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忽視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健康權。
紀錄卡載病史 醫師視而不見
另一名國小學童「小小」患有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俗稱「泡泡龍」),與同學一起接受學校健檢,儘管校護已在健康紀錄卡上清楚載明小小的病史,也告訴醫師孩子患有疾病,參與健檢的醫師卻視而不見,當場指著小小說:「你皮膚爛成這樣,要趕快看醫生…」校護當場傻眼,看著小小無辜的眼神,她覺得無比心痛,質疑健檢的品質在哪裡?
學校健檢常便宜行事,怪現象五花八門,柯貞妃舉例,聽心音短短一、二秒內就結束;檢查耳鼻喉科不用耳鏡、壓舌板;檢測聽力,音叉就放在學生視線前,根本不用聽力判別就知道從何處發音;看脊椎側彎時,學生竟穿著厚重外套;四肢檢查時學生還穿著鞋襪。
隱私屢遭侵犯 孩子備受委屈
容易讓學童不自在的腹部或泌尿生殖檢查,問題更多。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常務理事羅雪莉感嘆,明知腹部檢查要平躺、仰臥,多數學校都讓學生站著檢查,直接脫下褲子,男孩要檢查隱睪症、包皮異常,一定要觸診;檢查女孩子時,則不乏視診草草帶過。
曾有校護向協會反應,連生理期中的女同學,也被要求脫褲子檢查,孩子覺得十分委屈。日前就發生內湖高中新生疝氣檢查,侵犯受檢學生隱私權的爭議,教育部因而決定全面取消學生健檢的疝氣項目。但協會強調,每個健檢項目都有其必要性,教育部該做的是為學校健檢訂定標準作業程序,讓醫護人員有所依循,還要落實隱私保護措施,對孩子、家長進行事前教育,而不是因噎廢食,害怕爭議而刪除檢查。
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 【新聞稿】99年度國際護士節記者會_學生健檢『十年總體檢』
雅琳阿姨:這是很多校護阿姨的無力感,我們都曾反映,但是醫院招標意願又不大
以下是我將資料寄給教育處科長  但.......唉!很無奈










 
990512【回應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提出學生健康檢查品質問題】
針對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昨(11)日在99年度國際護士節記者會中就學生健康檢查所提問題,教育部說明如下:

為暸解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狀況,以利學校規劃學生健康管理及學習活動,依學校衛生法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規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並對於健康檢查結果異常學生辦理轉介治療等健康管理工作。教育部為提升學生健康檢查品質,自98學年度起建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觀察員制度,特委託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辦理觀察員研習,協助到校進行健康檢查觀察。除此之外,教育部98年健檢機制採行之措施如下:
1.發布「中央補助臺灣省各縣(市)政府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經費執行工作要點」,重點如下:
(1)學生健康檢查經費應專款專用,以用於學生健康檢查、轉介複查、必要之矯治與追蹤及行政等相關費用為限。
(2)地方政府提報學生健康檢查工作計畫,並經教育部審查。
(3)招標方式應採固定金額決標。
(4)地方政府應訂定學生健康檢查工作說明書,作為契約附件及廠商履約標的,該工作說明書應依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訂定學生健康檢查之工作人員編制、資格、檢查流程及檢查方法等注意事項。
(5)地方政府於廠商履約期間,應請受檢學校指定學務主任或衛生組長擔任協助驗收人員,並得由家長或志工協助,針對檢查團隊之身分、資格及檢查過程,確認廠商依採購契約內容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工作,確保學生健康檢查之品質。
(6)地方政府應不定期派員至各校進行實地考核學生健康檢查情形。
2.修正「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訂定各檢查項目之檢查方法;地方政府邀集地方衛生機關、家長團體等成立「學生檢查規劃小組」,辦理說明會,說明檢查項目與方法;學校應組成工作小組,召開工作協調會,擬定實施計畫、實施方法及配合事項;應發給學生及家長「健康檢查通知書」,說明健康檢查相關事宜(並兼顧學生隱私權之檢查注意)。
3.成立健康檢查稽核小組: 98年度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健康檢查外部稽核小組,並設計訪視表,至臺灣省20個縣(市)輔導。
4.修訂「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考量是否影響學生學習、是否與生長發育、傳染性疾病、特殊疾病有關、具早期診斷早期療育效果、可行性、從醫學角度之發生率及嚴重度、社會觀感、國外經驗等原則,研修該基準表。
5.依據健康檢查資料進行學生健康管理:根據學生健康檢查資料,要求各縣市政府督導學校,提供學生所需轉介服務,進行必要之矯治與追蹤。
學生健康檢查是為學生健康把關之重要措施,而學校護理人員在學校衛生工作上扮演重要角色,教育部將責成地方政府督導學校及護理人員於學生健檢辦理過程中,如發現相關健康檢查執行面問題,宜立即透過學校行政及相關機制予以督導改善。教育部近期亦將請各縣市、學校護理協會代表等,檢視98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執行情形,針對優缺點提出具體建議,作為99年度辦理之參考。同時也將續與衛生行政機關合作,加強協助各縣市政府,落實健康檢查經費執行效能,確保學生健康檢查品質,發揮健檢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促進學生健康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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