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市中正國小許姓學童去年9月到校門口景觀滯洪池餵魚,碰觸池畔投射燈遭電擊致死。檢方認為燈座漏電導致意外,起訴中正國小承辦校園美化工程的總務主任王弘杰,以及張七斗、林育龍兩名業者。
起訴書指出,去年9月26日下午3點多,許姓學童和三名同學在假日到學校遊玩,從水池旁的圍繩缺口處進入,在水池邊玩水並且餵魚嬉戲。
許童不慎碰觸水池內的投射燈,遭到電擊,雙腳落水,右手冒煙燒焦,其他學童大聲呼救,在樹下休息的洪姓男子見狀,趕到水池邊,利用工具剪斷電線,將許童抱到路旁,由路人通知消防隊將他送醫。許童因遭嚴重電擊,引發心律不整,休克死亡。
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去年4月24日,中正國小通學步道美化工程完工,由王弘杰擔任主驗人員,與負責規劃設計與監造的張七斗會同辦理驗收,並未詳細比對,投射燈是否依設計圖裝設4個漏電保護器,便讓工程行人員林育龍所施作的工程通過驗收。
檢察官表示,投射燈無適當的隔離措施,且未裝置漏電保護器,導致許童被電擊,被告三人均有過失致死之嫌。

【民視即時新聞】2009年9月,鳳山一名男童到學校水池邊玩耍,卻被根本沒有打開的景觀燈給電死,檢方經過調查,認為燈座是因為人為過失,才會漏電導致意外,因此起訴承辦校園美化工程的總務主任及兩名業者,消息傳出,校方相當低調。
檢察官說,三名被告均已與許童家屬達成和解,且都坦承,有悔意,其中王弘杰畢竟並非工程專業,因而具體求刑4月、緩刑3年,對張七斗求刑8月、緩刑4年,對林育龍求刑6月、緩刑3年。
王弘杰遭到起訴,相當受挫,強調會聘請律師再上訴,捍衛自己權益。
王弘杰說,這起案件攸關一條人命,他們也不樂見發生,但有這樣的判決,並不盡公平。
王弘杰表示,在工程驗收的程序上,他們只能就數量、尺寸、功能等部分進行「點收」,工程隱蔽的部分,他們不是專業人員,根本無從了解。「一旦這個判決成立,將來恐怕沒有人敢再當總務主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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